如果真是猞猁倒好了,猞猁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我将吃剩下的一块鸡骨头往离我们最近的一条扔过去,这家伙以为我攻击它,跳了一下躲开了,警惕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离自己不远的鸡骨头,凑近了嗅了嗅气味,然后一口将鸡骨头叼起来,大口咀嚼起来。
大概这块锦鸡骨头太香了,这畜生吃完之后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舔嘴巴,向我们走进了几步,蹲下来用一种期待的眼神望着我。
果然是被烤锦鸡的香味吸引过来的,我捡起所有吃剩下的鸡骨头,分别向四周扔了过去。这些不知名的畜生纷纷捡起骨头,快速地吞下,吃完之后舔着舌头望着我们,期待我们继续喂它们。
锦鸡就那么大点,早被我和余昔吃得只剩下骨头,现在所有的骨头都丢给了它们,剩下来的就是我们两个人了。这下我才感觉到更深的恐惧,完了,这回可真是适得其反,这些鸡骨头反而吊起这群畜生的胃口,那眼神俨然将我们视为盘中餐,接下来它们真的会将我们当成下一个要吃掉的目标。
果然,野兽逐渐蠢蠢欲动,并且开始收缩包围圈,慢慢向我们靠近。我和余昔赶紧拿着武器背靠背,我握紧手里的枪,瞄准离我距离最近的一只,随时准备扣动扳机。
余昔的声音已经开始颤,她紧张地说:“先不要开枪,我担心一旦射击激怒了它们,这些畜生会起群攻,我们只有两个人,根本应付不了这么多。”
我的心跳得砰砰作响,身体也因为紧张抖动起来,喑哑着嗓子说:“这样僵持下去对我们更不利,看样子这些畜生是饿急眼了,再不动手我们就被动了。”
我的话音还没落下,离我最近的一只像猫又像豹子的家伙突然一跃而起,张着血盆大口就朝我的脖子咬了下来。我咬着牙用力扣动扳机,也许是因为紧张过度,这一枪居然没有打中这畜生的头部,而是打在了它的耳朵上,半只耳朵都被子弹打飞了出去。
虽然未击中要害,但这畜生也受惊不小,飞扑起来的身体失去了准头,从我身边一掠而过,一双锐利无比的爪子抓紧了我的衬衣上,硬生生将我的衣服撕开一条口子。它的爪子抓进了我的肉里,在我的肩膀上划出一道血口子,涌出来的鲜血迅速染红了我的衬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