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咱华夏不是还有句俗语: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放,三只……就算是六只,不也就是那么回事吗?
张绣不是那种刁蛮跋扈的性格,只要多哄哄,想必总能过关。倒是父母……老丁可是传统至上的华夏男人,平常看起来粗心大意的,很好说话。但在有些原则问题上却是固执得……远超天马牧场中的那几个德国裔老牛仔。
再加上还有张家……之前,生活在美帝,远隔重洋的,张老爷子也罢、张尚书也好,得瞒且瞒,瞒不住的,亦是“天高皇帝远”。
可这次找到了天马,当然不可能将它们放牧到美帝的牧场中去,否则岂不真成了资敌叛国了?“明星牛”的前车之鉴还在那摆着呢。
重新培育一些肉牛、肉羊甚至水产品种,并不困难。可天马却是万万不能落到美帝佬的地盘上。丁翔都已经想到了,出去后,天山龙马之名或许不能再用,将凡世中的马儿称之为天马,有亵渎圣境之嫌!
那就叫华夏龙马!华夏民族多以龙为图腾,龙马之名,自是再为贴切不过。
而且,这个名字,也会让灵境中的老马满意的,毕竟……天马,本来就是“以龙为友”,货真价实的“龙马”不是?
好吧,要做的事还真是不少,想想就头疼,索性不再去想。只有能够培育出一种全新的马系,让万马之宗,重回我天朝上国……
其他的,“车到山前必有路,慢慢来!”
丁翔甩了甩头,再次打起来精神,溢散出灵力,将等在他身旁的最后一匹银色小马驹,移进了玉核灵境之中。
“大功告成!”
扶着山石站了起来,懒散的伸了个懒腰,丁翔恨不得仰天狼嚎上几声,这段时间可是把他煎熬坏了。别说混血妞有些耐不住,就算是经常通宵修灵的他,也没试过连续数天盘腿而坐呀。
体力上的消耗还在其次,关键是用神识操控的“移形换位”需要消耗大量的灵力,一次又一次体会着灵力被抽空、浑身如针扎一般的感觉,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
好在,终于结束了,大小总共一百零八匹天马,全部被送进了玉核灵境之中。哪怕是有再先进的扫描仪器,也根本无法现它们的存在。
对了,还有那匹白马……不知道为什么,天马种群还是非常的排斥它。而这家伙……也还挺傲气的,打定主意坚决不与天马们为伍,甚至连灵境都不进!
神魂状态的老马连声冷哼,而丁翔也觉得很是好笑。倒是混血妞表示支持她的斯诺:“翔,那个故事中的牧民,不是骑着一匹祖马才回到了绿洲的吗?我也要……嘻嘻,没准,许多年以后,我也会成为传说中的人物!”
这个想法……丁翔轻咧着嘴角表示赞同,却又在心里暗暗吐槽“很天真,很蠢萌!”
如果没有天马种群的出现,混血妞的想法,还算挺靠谱的。或许根本用不了许多年以后,当她和白马出现的那一刹,她就能受到绿洲牧民们的敬仰和崇拜。
土库曼斯坦政府也会将她奉为上宾。没有人比那些官员人间更明白,一匹从沙漠中神秘出现的“祖马”,会给整个土库曼斯坦的养马业,带来多大的荣耀和……利益!
那根本就不是一匹马,而是奔跑着的富兰克林……在美帝经常被提及的这句话,亦无法完全体现出白马的价值所在,如果非要有类似比喻的话,那么斯诺就是一匹会移动的钻石……
话说,这货一千多斤的体重,能换算成多少克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