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力不是魔法,至少丁翔还没有在《九方经》中找到可以搓指燃火的灵术。
所以……当精致的、刻雕着天马标志的翡翠火机被点燃的那一下脆响,还是惊醒了大床上的混血妞。
揉了揉昏沉的眼皮,佩姆科娃如条件反射般抬了起头……无数个辗转难眠的夜晚,让她早就习惯了有一点小的微响都会立马醒来,无论睡前的她,有多么的疲累。
所有人看到的,都只是“巴黎之花”的绝色骄美,是霸道女总裁的艳丽风姿……可没有人知道,她为了这些,所付出的是什么。
掌管海角崖以来的五百多天中,她陪在女儿身边的时间,只有廖廖几次,还是以小时计的。
最怕黑、最怕孤独的她,几乎每个夜晚,都是前半夜忙碌、后半夜……举杯邀明月。
丁翔现她偷偷吸烟,骂了她的那次……还不知道,其实她的酒量涨的更高。为了不让丁翔知道她每晚都要喝上半瓶的水晶天马才能入眠,她每次回去看女儿的另一件重要事情,就是……讨好阿呆,让小狐狸帮她偷偷的藏起来一些最好的酒。
她不知道,阿呆能分辨出哪些酒最好的原因,是因为她对灵液气息的敏感。但佩姆科娃知道的是……阿呆挑出的酒里,丁翔的味道最浓。
卧室的门并没有关,在费力睁开的眼缝中,看到丁翔又现了她的“罪证”,还抽出来点燃了一颗,混血妞的心不由得一沉。
犹豫了片刻,她还是轻轻的拔拉开了压在她身上的那条白嫩的细腿。
撇了撇嘴,情知自己“二进宫”,指定会被骂得更惨的佩姆科娃突然的抿嘴一乐,连有些小紧张的心里也安定了许多。
“你还真有精神!既然醒了,就坐下陪我聊一会儿吧。”
意外的,赤着脚丫走下床的佩姆科娃现,丁翔根本就没有要骂她的意思。甚至还脸色平静的又在烟盒中抽出了一支:“来根儿?”
“呃……”
“呵,烟这玩意,不是啥好东西。但偶尔抽一根,也无所谓。还有酒,也不能多喝,终归会对身体不好。再说……圆圆你都没怎么带过,等这两年消停下来,你不想再生一个了吗?”
“呃……呃?”
从没有见到丁翔化身“居委会大妈”形象的混血妞,俏脸上的惊讶,就仿佛是看到了外星人一般:“你是说……”
“我说什么说呀!一个两个的,真当我不喜欢儿子呢?”
“唔……”
这就有些不讲理了不是?难不成艾娅也生了女儿,还怪人家佩姆科娃带歪了楼不是?话说老丁和丁母不经常念叨:生丫头好吗?
“傻妞,我爹那是狭隘民族主义,他认为混血的孙女无所谓,反正漂亮可爱就行。孙子就必须得是‘纯血’还是嫡亲的,他等着让绣绣给他生孙子呢!”
“噢!就知道会是这样。叔叔和阿姨他们根本就不喜欢我……”
很明显,不知不觉中被带歪了楼的,正是混血妞。如同一只小猫般轻蹭着,在丁翔的怀里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佩姆科娃仰起了那张天使般的面容,表情亦是萌萌的说了句:“我想回高卢!”
“回个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