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牧场中的华夏山红犬种群,已经展到了四十余只。其中的大部分,都被训练为牧牛犬,还有多只,加入了安保队,成为了巡逻犬。
值得一提的是:小黑也成家了。
丁翔之前堰塞湖对面的山林中所放养的野生动物,大多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种群。而那只狼王白毛……丁翔之前真没注意到它居然是母的。
更让人意外的是……它居然跟小黑对上眼了。话说小黑那家伙是挺喜欢去跟狼群们厮混的,但每次向狼王挑衅的结果,都是它惨败而归。
有几次,丁翔还看到它挂了彩,耳朵差点被白毛咬掉半只。要不是大量服用灵液,使得小黑的愈合力超强,指不定它就得改名叫……半只耳!
但就如俗语所言:好白菜……是好女也怕缠郎。
如果说是小黑通过自己的努力,征服了白毛,那丁翔更愿意相信是白毛受不了小黑无休止的纠缠,无奈从了它。
但不管怎么样,事实上的结果就是……小黑每天都得意洋洋的跑进山林中,然后又身心愉悦的跑回来,有时还会在大黄面前得瑟一阵。
这使得天性憨厚的大黄很受伤,每天都是蔫蔫的。
得亏老丁打小便养狗,及时现了小黑的奸……那啥。这还行了?大黄当哥哥的还没娶媳妇呢,当弟弟的小黑反而每日尽享美眷?
一个电话打回塞外老家,整个村子都轰动了。由最开始的给大黄找条母狗,最后演变成了天马牧场要招女工,越是漂亮的越好,被选中的还有可能成为老丁家的媳妇……
丁翔两位叔叔家的门槛差点都被踩平了,甚至还有外村的女孩毛遂自荐。
结果……当得知是丁翔养的一条土狗要找个伴后,女孩们羞愧之余,也不由得感叹一句:这还真是人不如狗。
土豪家的狗,都可以选妃吗?
“当然可以!”
丁二叔义正言辞:“我大哥家那是什么家庭?我侄子那是什么人物?他养的狗,一天的伙食就得几千块。”
这不寒碜人呢吗?
就算是村子里的养牛场早就建了起来,家家户户都受益良多。可在养牛场中上班的职工,每个月的工资也就几千块吧?还不够人家的狗一天吃的?
行吧,这年头,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在村民们眼中,早就了大财的丁家,当然不是他们所能攀索的。
嫁女入丁家,有见识中的村中老人们,早就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莫不是都忘了翔子随父母回村那次,陪在其身边的女孩简直就跟天仙似的,哪是咱们村子里的女娃所能比的?真以为个个都是‘村花’呀?”
已经卸任的老村长不屑的说道:“但是这狗就不同了。翔子那孩子自小没在村子里生活过,咱们都不熟悉,可大山两口子的脾气属性你们还不清楚的吗?我们老丁家的爷们,个个都是恋家守业的。我敢打保票,这次,谁的狗要是能被选上,一定能得着大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