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同路十五载——记云飞入行十五周年(1 / 2)

暴风法神 余云飞 3148 字 2022-08-27

十五年前的2002年6月,一个大三的逗逼工科大学牲正在暑假即将来临时,在广州百货大楼新翼实习。

那时候的实习,是无聊而蛋疼的,每天的工作就是清理这栋新盖好的百货商场的空调机组,具体点就是把水泥和脏物封住的百叶窗用锤子敲开,让百叶窗和空调回风机能顺利运作。

就是在这么无聊蛋疼的情况下,那个苦逼大学牲用不多的零花钱买了几张对现在这个时代来说是老古董的上网卡,用占据电话线拨号上网的方式,开着自己的小电脑开始了看小说。

那个古老的年代,连那个时代大名鼎鼎的《小兵传奇》都没开始连载,远古大神玄雨还只是一个当美术老师毒害小学生的小胖子,写着《梦幻空间》。

那个大学牲看完了所有像样的网络小说,当看完了佳作,然后把排行榜上五十位之后都渣作都啃了,现啃不动时,就萌生起了‘我去写都比这些家伙好’的神奇想法,并付诸行动。

于是,这个世上少了一个准备下工地的三流大学牲,多了一个不入流的作家。

写了一套名为《霸王之枪》的种马文的第一章,于2002年6月30日正式刊登。

其实别怪这个作家写种马文,因为当年混的就是工科院校,一个班40个人,32男8女,唯一漂亮的女生还比这个作家要高几公分。而这货从来不喜欢爬树的感觉。

在这种压抑的情况下,这个作家写出了一本荡气回肠,开篇不久就让数万大军不X的神书……

咳咳!

想想都觉得好羞耻。

呃,这也是某种自我公开处刑了吧!

不用在点娘找了,找不到的,这玩意不封书才有鬼。

嗯,接下来,情况一不可收拾。

本着这套书,某人在自己找到的台湾小说出版网站鲜网出版了自己人生中的处女作《霸王之枪》!

大学没毕业就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然后无耻地背叛了自己的大学同学,从此跟建筑行业绝缘了,甚至在大学的毕业论文答辩时,还祭出了自己的小说。

还记得当年某人狗屁不通地答辩时,冀老师语重心长地说:“既然你不干这行了,我们也不为难你。答辩就算了,来谈谈你的小说吧。”

三分钟的答辩,2分半在吹小说,某人还无比心虚地不敢告诉老师,主角第一章就推了一条龙女。后面答辩的那哥们只能一面苦逼地在自己说,看着下面三个老师在看某人的实体版小说。

啊!果然英明伟大之人就是好心有好报的,后来冀老师当了我们土木工程学院的书记。

后来,某人就走上了写小说的不归之路了。

紧接着2003年毕业后,在台湾出版了科幻类小说《飞云星志》,这套小说更是在两岸三地都有售,只不过大陆是盗版,在香港和澳门则改名《流氓舰队》。

可惜,再后面因为文青作,也不适合市场化需求,陆陆续续出版了《火鸟》、《流氓骑士》、《水星小子》等近十套不温不火、纯粹混口饭吃的繁体小说,也在2009年试过写网络小说《狼主》,一直就没红过,也就仅仅比扑街好了一点点而已。

随着2010年之后,台湾繁体市场的没落,更是一度陷入了绝望了。

从2011年开始,一次又一次投稿被拒绝,甚至到了2013年,自己一直混的出版社鲜网都倒闭了。

人生一下子到了最低谷。

所有的积蓄已经花光,不得已,被家人逼着找了一份饿不死也养不肥的闲职混日子。

然而,即便是在这段最黑暗的日子,依然没想过彻底放弃写作。

没错,这家伙就是我——余云飞,一个曾经扑街扑到地核里去的写手。

那段日子,混得很惨,不会写网络小说,不适应爽文的写法。网络小说界混不了,也不被台湾其它出版社所接受。

曾有过一个网络巨神想‘拉’我一把,或许是看在同出鲜网的份上,施舍我,让我去当他的枪手。

只不过我最后的骄傲,让我拒绝了他。

你是巨神不假,但我哪怕饿死也没想过当你的枪手。

或许,这就是一个写手最后的矜持。

沉沉浮浮,不断扑街,不断尝试。

直到2015年2月,我的儿子出生,不得已,看着干瘪的荷包君,看着满是期盼的老婆大人。

我横下一条心,再次踏上了写作之路。

这一次回归起点,距离我2009年扑街,已经足足有六年之久。

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还适应这个小说世界,自己写的东西是否还有人愿意去看。

曾经的老哥们建议我写都市,好吧,都市就都市,然后华丽地扑街了。

曾经的专业繁体出版作者,写了一套都市小说,你们猜怎么着?

直接被起点拒签了!

拒签我小说的,后来我才知道是我现在的责编丹青……

说真的,当时的感觉是崩溃的。

准备了2个月,然后又花了一个月写了10万字,结果是拒签!不信邪的我,换了家网站,写到20万字,结果还是让我绝望……

签约是签约了,写吧,每个月写24万字,确保销售达到多少多少,每个月可以有1200块。

忽然苦笑!

这根本不够。

才几个月大的儿子嗷嗷待哺,两百多块一罐的奶粉钱。当然,关键是结婚时因为装修和摆酒欠下的十几万巨款,每个月光是信用卡的循环利息就足以让我愁得几乎跳楼。

看着那可怜的工资单,我足足三天失眠,每天都是浑浑噩噩的。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