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庭审继续。
在昨晚庭审中,蓝云交代了自己杀害工程师雷克的事实,并且证明雇佣自己的人上了巴松的车。
司马落:“经过一些时间休庭,通过蓝云的辨认,可以肯定给蓝云钱的人,是巴松的私人司机。烈焰法庭在曼谷接触了司机,大家请看视频。”
视频是很阴暗的小房间,巴松司机被吊着,上身没穿衣服,身体都是伤痕。司机被放下来,面对摄像头开始说这件事。他只承认自己按照巴松的吩咐,约见蓝云,给了蓝云一万美元。两天后,再约见蓝云,给了蓝云四万美元。具体为什么给钱,司机不知道。
蓝云证明司机没有和自己对话,只给钱,自己是和电话中电子音沟通。
现在是两个证人。
巴左开始质询证人司机,电话连线,司机还在烈焰控制中。
巴左:“打了你吗?”
司机:“打了。”
巴左:“没打你时候问什么问题?”
司机:“问我是不是给了照片上人一笔钱。”
巴左:“你怎么回答?”
司机:“没有。”
巴左:“被打之后?”
司机:“我承认给了照片上人一笔钱,他们问只有一笔?我说是,他们再打我,我就说两笔。”
“谢谢。”巴左坐了回去。
司马落道:“打你的人是不是告诉你两笔钱的金额?”
司机:“没有。”
司马落:“那你怎么知道第一笔一万,第二笔四万美元?”
司机:“钱放在信封内,我打开看过,一捆一万,很容易数清楚。”
司马落:“事实是你应巴松的要求给过钱,并不是你在被打之后胡乱编造。”
巴左道:“他现在还在控制之中,怎么敢乱说话呢?司机证词根本不可信。而且烈焰法庭参与逼供,缺乏第三方的监督。”
一号法官道:“我们从来不忌讳使用一些手段,司马检察官已经说的很明白,大家听的很清楚,我们也没有必要制造口供。本庭这里说明,在看过完整视频后,本庭采纳司机的口供。”
巴右站起来:“司机,你说是巴松给了你钱?”
司机:“是。”
巴右:“巴松是在家里给你钱,还是在车上给你钱?”
司机:“在车上。”
巴右:“当时汽车停在哪里,比如说第一次给一万美元。”
司机:“停在某大厦地下停车场,我步行两个街区到另外一个地下停车场见到照片上的人。把钱给他,我就回去开车。”
巴右:“期间花费了多少时间?”
司机:“二十分钟左右。”
巴右道:“车的引擎是开着?”
司机想了好久:“我忘了。”
巴右道:“假设车的引擎是开的,在密不透风的地下停车场,很可能导致后座的巴松一氧化碳中毒。”
司机:“关了吧。”
巴右道:“当时曼谷的温度35度,你关了引擎,会不会闷死巴松呢?”
司马落插口:“巴松下车也不是没有可能,他是一个成年人。”
巴右道:“现在问题是,司机无法回忆清楚当时的事……司机,你还记得是哪一年哪一天你给了钱吗?”
司机想了很久:“三年前,哪一天我忘了。”
巴右:“你是第一次送钱吗?”
司机回答:“不是。”
巴右:“巴松让你送钱次数多吗?”
司机回答:“比较频繁,巴总这人很念旧情,以前认识的女生生活困难,就会让我送些现金。巴总也很讲道理,也有女生的丈夫第一次打电话,巴总也会让送点钱。第二次就不会理会了。另外,有几次是巴总看上女生,女生丈夫出价帮忙,也是由我送钱。”
巴右道:“你很可能搞混了?毕竟是三年前的事。你被打了一顿后胡言乱语。”
司机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司马落问:“你说比较频繁,一个月几次?”
司机回答:“不可能一个月几次,一年两三次就很多了。”
司马落:“每次送是美元吗?”
司机回答:“不,就两次是美元,一次一万,隔两天四万,其他时间送的都是泰铢。”
巴右问:“你知道送钱的目的吗?”
司机:“不知道。”
巴右再问:“你确定是送给照片上的那个人吗?”
司机:“我记不清楚是不是他。”
巴右道:“也就是说,你送过两次钱,但未必是送到照片上那个人手上?”
司机:“对。”
巴右:“那前面你又承认给照片上的人送钱?”
司机:“我真的不肯定是不是照片上的人,我只肯定我送过。我不承认送给照片上的人,就会挨打。”
司马落:“有什么意义吗?他记不清很正常,司机送过美元,蓝云拿过美元,这个证据链就已经足够了。请辩护律师不要再扣字眼,没有什么意义。”
巴右看巴左,巴左点头,他知道没办法再挑骨头。
巴右站起来问道:“司机,你跟了巴总多少年?”
司机:“十二年。”
巴右:“十二年你没出卖过巴总,被人打一顿就出卖了巴总……是不是有人给你钱了?”
司机忙道:“没有,没有。”
司马落道:“反对辩方律师进行诬陷。”
“反对有效。”一号法官道:“请辩护律师不要浪费时间。”
“切了吧。”巴右让切断和司机的通话,道:“有可能巴松确实买凶,但是还无法证明工程师的死和泥石流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