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州城犹如一座鬼城。
时隔近一年,李超再次来到丰州,这里一片死寂,看不到一个活人,毫无生机。白雪覆盖下,犹如被冰封。
这里曾经是郁射设的地盘,他的牙帐驻于丰州城内。但后来被长孙无忌和李思摩联手,里应外合,打的郁射设狼狈逃跑。只不过长孙无忌进驻丰州城没有多久以后,郁射设就带着统叶护大军南下,长孙无忌也没有坚守此城,主动的弃城南渡。
长孙无忌走的时候,把丰州和后套平原上所有的人、畜都带走了,留下了一座空城。
他撤退的时候,还让人扒掉了丰州的半面城墙,这使得如今的丰州城,看起来就如同是一座遗弃掉的冰封之城。
李超矗立马上,打量着这座城池。
丰州城矗立于黄河支流岸边,这是片肥沃的平原地带,土地肥沃,同时又有黄河水道通航,这道河流河面开阔,水流平缓,上下游有近千里的通航航道,可谓是交通便利。
这里真正是一片沃土。
李超现在的官爵里,还有一个,就是世封丰州刺史。名义上,李超是丰州世袭的刺史,他这辈子都是丰州的刺史,他死了,他儿子还能接着当,儿子死了,孙子还能再接着当。不过李超知道,皇帝既然已经分封了边疆的领地给他,那他这个世袭丰州刺史,肯定很快就会被收回了。
若是他的赵国公领在丰州,而不是在狼山西北,那就更好了。
这真是块富的流油的好地方啊,可惜,朝廷不可能把这样的好地方分封给诸侯们的。能在狼山北划块地方给他们,就算已经是非常大的恩赏了。
只有那些朝廷无力经营,鞭长莫及的地方,才会给诸侯们。
但就算如此,李超也不会嫌弃的。也许有的诸侯,会无力经营,经营不好自己的偏僻领地,但李超有信心弄好。
“看的这么入神,这丰州城也不会是你的。”
在李超的身边,李秀宁穿着一身银甲,外罩红色披风,一头乌扎起,看着就如同是一位非常俊俏的小将军。
在皇帝刚刚颁的封侯诏中,李秀宁这位皇家长公主,是很特殊的一个,她以长公主之名,却得以在宗室的三十六位封侯中,名列一席。
而且她的封地还不是郡王的一百里,而是亲王的三百里。
李世民给这位三姐亲王的规格待遇,其封地,就在李超的旁边,也是在狼山外,南边就是后套平原了。
这位不爱红装爱武装的长公主,很受士兵们们的敬重,楼烦关一战,她和她的娘子军英勇奋战,表现的可歌可泣,足以让士兵们对她毕恭毕敬。
“狼山北,虽不如河套平原丰饶,但只要经营的好,也一样能成为塞上桃源。”
李秀宁并不反对,对于他的话,哪怕说的再让人惊讶,她也会相信。因为他说过太多惊人的话语,也最终都做到了。
这就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男人。
李超说能做到,她就相信一定能做到。
她扭头看着他,北方的朔风,把他本来白皙的面庞,吹的有些黑,呈那种古铜色,但并不难看。他白皙的时候很英俊,但变黑了些后,却又更加成熟了。
身为大唐军人尊崇敬佩的偶像,李超穿着一身皮甲。
红色的皮甲,军袍,缀着黑色的边,衣服笔挺,衬托着他那年轻的身躯,很高大威武。
“我知道你这人有着点石成金的本领,一块荒地,你也能建成一座桃源。我的领地跟你紧挨着,地方都差不多。你建设你领地的时候,顺便帮我也规划规划一下,到时你怎么建,我也怎么建。”
“一起规划倒是没什么问题,不过你确定要把自己的领地都交给我来规划吗?规划建设自己的领地,一点点从无到有,从一座小村庄开始,到最后建成一座热闹的领地,你不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挑战性,并且能有成就性的事情吗,这样的乐趣,你要放弃?”李超也扭过头来,看着李秀宁。
“你们男人对建设领地,也许非常有兴趣,但我对这兴趣一般。有那时间,我宁愿骑骑马,训练训练我的娘子军。”
“到了领地,你可训练不了娘子军了。你也看到朝廷的诏令了,每里封地,只能最多配两个护军。你三百里封地,也才六百护军而已。”
李超对于朝廷规定的这个封地武装数量,不太满意。
处于最边疆的地方,尤其还是处于狼山北,那里基本上没有什么险可依,突厥人就在那无边无际的草原上,随时都可能冲过来。
就给六百护军,这够什么?
连守卫城堡都不够。
尤其是皇帝还对这支护卫力量有诸多的条件限制,统兵的将领和各级武官,得由朝廷任命派遣,平时这支兵马还得受朝廷派驻领地的命官监督节制,护卫营不得擅自离开营地。
只有遇到外敌袭击的时候,封侯才能调动这支力量,还得与当地官员一起共同节制。
总之,限制太多,偏偏这样的护军营,军费却还全得自己出,连兵员,都得从自己的领地里募集。
也就是说,李超想要编满这六百护军,先自己的领地里得有足够的青壮,要不然兵都招不满,领地里的护军只能从领地里招,是不能从其它地方招募的。养军的费用,都得由领主一人承担,朝廷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