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罗志明和方秀商量了,让方秀先回家也好,等过完年再过来重新找活干。
因为罗志明那天上班,就没送方秀去火车站,方秀就自己拎着东西坐公交车去的市里,打算买火车票回家。
倒是也巧,方秀在买火车票的时候竟然碰到刘俊廷。
刘俊廷看方秀拿着东西准备回家,便请她去火车站附近一个店铺里吃饭,说是给她践行。
一边吃饭,刘俊廷一边笑着跟方秀说,“这是在你姐那做活挣够了钱吗,这么早就回去过年了?”
方秀摇摇头,撇着嘴说,“没,我姐那工资又不高,我做了好几个月,存了不到一百块,估计在这市里买件衣裳就没了,我这不是想着回去能节省点花销么。”
一听方秀说存了一百块,刘俊廷的心思当时就动了起来,他一边热情的给方秀夹菜,一边脑子里想着法子怎么把方秀手里那点钱弄来。
两人说着说着,刘俊廷突然跟方秀说,可以给方秀介绍一个事做,正好做到过年,一个月能挣到五十块钱,而且活儿也不重,就是帮人卖卖衣裳,还包吃。
方秀一听卖衣裳,当时就动了心思。
她最喜欢漂亮衣裳了,而且一个月的工资还这么高,她想了想,便同意了。
刘俊廷倒是真把她给介绍去了一个铺子里做活,铺子里条件挺好的,方秀非常满意。都没问老板一个月到底给的多少钱,就一直是刘俊廷在和老板交涉。
老板见方秀长的不错,嘴皮子也还利索。当时也就答应让方秀在铺子里做活。
其实说是请人做活,老板就是请个人帮她看着外面的摊子,要是有人来买东西,给人报个价格,然后收钱都是老板收,不会经过方秀的手。
方秀对这事倒是不在意,觉得只是做一个月。和老板熟不熟也无所谓。
她每天守到固定的时间就回去,第二天再来开工,基本一天都没怎么进铺子。所以和老板也不太熟悉。
起初一阵子,刘俊廷对方秀挺好的,除了给她找工作,还给她买了不少东西。放假了。还带着她在市里到处玩。
他跟方秀说的是,他在一个贸易公司当经理,一个月光是工资就有一百多块,还不算公司的奖金什么。
方秀跟着刘俊廷到处吃饭,时不时买些东西,心里早就喜欢上刘俊廷了。
刘俊廷人长的好,对她好似也不错,还常会买些小礼物啥的哄她开心。
在方秀看来。这刘俊廷可是比罗志明强多了。
罗志明在乡下地方看着就还可以,家境好似因为他大哥的原因也不错。但一来到城里,罗志明就真是没一点出众的地方了。
要钱没钱,要本事没本事,而且玩女人还要想靠着她这个做媳妇的解决。
这样一比,方秀甚至心里都开始打算和罗志明离婚,以后就跟着刘俊廷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