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了。”
坐在马背上的苟莫离抬起头,看着夜空,雨水一滴一滴落在其脸上,有着明显越下越大的趋势。
在其身边,是正在忙碌的士卒,因为他们的主帅刚刚下令,大军准备后撤。
这期间,不是没有将领在接到命令后想要过来到帅帐这里表达自己的意见,但苟莫离让自己的亲卫队直接挡住了。
这是一种态度,一种属于主帅的,不容置喙的决断。
哪怕是池林与郝敏他们,看见剑圣仍然站在自家主帅身边,也不会再硬要去建言什么了,只能继续照做。
白衣剑圣,鲜于露面于人前,但也正因如此,他一定程度上,可以当王爷的代言人。
剑圣的龙渊,早就送给王府的小公主了;
但剑圣本人在这里,却如同是王爷将一把尚方宝剑,送到了苟莫离身边。
“会不会不舒服,老哥?”
苟莫离扭头看着剑圣问道。
被人当“王令”来用,应该不会觉得高兴吧,毕竟剑圣的脾气,苟莫离是清楚的。
有时候苟莫离也会尝试去回味过去,要是当年雪海关前,没有剑圣那强开二品斩格里木,是否一切的一切,都会不同?
当然,也只是想想,过去的事儿,再怎么假设也没半吊钱的意义。
剑圣摇摇头,道:“习惯了。”
一定程度上,剑圣的脾气,早就被郑凡摸透了;
当然,郑凡为此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一儿一女,都被剑圣收为门下。
“您的脾气,真是变了很多。”
“谁会一直不变?”
“剑客,也是会变的么?我以为,剑客的剑,永远都是笔直的。”
剑圣摊开手,道;
“所以我现在,不佩剑了。”
“啧。”苟莫离出一声赞叹,“可以。”
“你也变了。”
“哪里?”
剑圣看着面前,略显匆忙紧张的军寨,道:“你早就猜到了这一幕,然后,故意地在那里玩大妞的玩具。
目的,
就是等着军报送过来时,
你能恰好做出反应。”
“得,这点小心思,也被你现了哦?”苟莫离伸手,擦了一把自己脸上的雨水。
“他也一样。”
苟莫离补充道:“这叫见贤思齐。”
随即,
苟莫离一挥马鞭,
道:
“劳驾您了,陪我跑路。”
“习惯了。”
野人军开始后撤,后撤得,有些匆忙。
同样是这个雨夜,谢渚阳骑着马,领着士卒正在前追。
“家主,末将有一事不解。”谢渚阳身边的一名将领开口问道。
他叫谢艺,是谢渚阳的侄子。
谢渚阳只有一个儿子,所以理所应当的,身边会有不少侄子辈被拉在身边效力培养。
当然了,谢家的千里驹实在是过于优秀,主家就算一脉单传,旁系也不敢生出什么其他想法。
“问。”
“燕军为何就这般撤了?”
对于一支孤军而言,被包围了,第一本能反应就是打通归路,这是最保险也是最稳妥的选择。
但这支燕军,其实还有其他的选择,那就是故意选择一条不归路。
谢渚阳看了一眼自己这个侄子,不由地出一声叹息:
“是怕了。”
“燕军怕了?”
“不,是你们怕了。”
“我们……”
“在你们眼里,燕人已经强大到不可战胜了,你们已经习惯了输给燕人,习惯了躲避燕人的马刀,习惯了在燕人面前的怯懦。
可是……燕人也是人呐。
你们只看到了玉盘城下,屈天南和青鸾军被屠戮,却忽略了望江江面上,也曾漂满燕人的尸;
你们只看得到了郢都那一夜燃起的大火,却忽略了燕人虎威伯在湖畔战死的景象。
燕人并非不可战胜,他们并不是神。
诚然,他们上一代有靖南王,这一代,有摄政王,我承认,都是一等一的人杰,可只要我大楚能够继续存续,我楚人,能继续守护自己楚人的身份。
总有风水轮流到我家的那天!”
“是,家主,末将受教。”
“不过这次,你说的其实也没错,如果对面是燕人的其他兵马,眼下向北突围,自然再正常不过了。
可对面领军的,是昔日雪原上那条狼狗。
狼行千里,吃肉;
他怎么会甘心就这么跑了呢?”
“家主,那他想吃的肉是………”
谢渚阳目光有些幽深地看着自己的这个侄子,
雨夜之下,一切似乎都被蒙上了一层雾气,看得不够真切,可谢渚阳的眼眸里,却像是散着摄人心叵的光泽:
“就是……咱们呐。”
……
“呼……呼……”
凛冽的寒风已经卷起,冬日的清寒,提前到来。
渭河以南的工程,却并未停歇。
一座座军寨拔地而起,一道道工事修筑林列;
这一幕幕看起来,若是不知道前情的人,可能会误认为是楚军主攻,而燕军主守。
相较于燕人这边的热火朝天,楚人那边,则显得有些萧索。
燕人以大量野人仆从兵性命为代价,实质上,让楚人的三郡防御,尽可能地由本地防御尽可能地向飞地防御去展。
这三郡,本该是楚国比较富饶的区域,可自打当年第一次燕楚国战之后,楚人原本的膏腴之地,正逐渐受到侵蚀,也就是说,楚国的整体国力,是处于一个不断削弱的状态。
再加上镇南关在手后的晋东被摄政王接管后,时刻不忘关心雪原邻居精神文明建设的王爷,也从未懈怠过对自己媳妇儿娘家的照顾,时刻不忘给楚国放血。
楚国的朝廷之所以能继续坚持下来,且能够继续维系住自己的军力种种,根本原因在于楚皇在借着外力削减了楚国贵族之后,朝廷的权力得到了扩充,同时,近些年对南方山越族的一系列拉拢与分化政策,也让朝廷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来自南方的支持。
站在整个楚国的角度而言,它是虚弱了;可又站在“楚国”的角度而言,它实则“强大”了。
但这种强大,是靠着透支整个国家的气血来实现的,也就是潜力。
“主上,其实现如今的楚国,很像是三国那会儿的南北。”
“三国时的?”郑凡说道。
“是。”瞎子点点头,“在那段时期,北方开与展做得最好,而事实上后世更为富裕的南方,其实还是较为‘蛮荒’的地方。
楚国现在的局面就是如此,一定程度上,我们对楚国的攻势,迫使了您那位大舅哥加大了对楚南地区的开。”
“这么说来,我那大舅哥也算是为诸夏做出了极大贡献,呵呵。”
“呵呵。”
郑凡伸手扯了扯身上的披风,和瞎子一前一后,走上了一座瞭望台。
“瞎子,你说楚人的后勤,还能支撑多久?”
“咱们这五年,埋头展,他们,也没闲着啊。”
郑凡闻言,点点头,道:“主要还是大泽的缘故,野人仆从兵是起到了很大效果的,但当楚人完全缩起脖子,身侧又有大泽所依托,我军没办法切断其后方,这就使得我那大舅哥可以不停地为前方大军提供补给。”
打仗先切后勤,这不应该叫为帅者的习惯,而应该叫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