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什拉夫看向了高远,然后他把手向前猛然一挥,大声道:“GO!”
高远一直被阿什拉夫压着速度,但是在狙击手被干掉之后,他就该挥自己的速度优势了。
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到可以精确杀伤敌人的范围内,然后,干掉他们。
高远跑了起来,而他朝着前方以最快的速度跑去的时候,那些原本好使完全不在乎这边的敌人终于纷纷把枪口调转了过来。
敌人也挺阴险的,在人数和火力都占据绝对优势的前提下,竟然还是想用一个狙击手来解决问题,不过用一个狙击手只是对付两个人的话,这么做也确实是可以的。
只需十几秒,高远就能把距离拉近到非常近的位置。
已经有重机枪完成了转向,而一门两联装的高射炮也把炮口对准了高远,但这个时候,高远已经能挥他的优势了。
手榴弹扔了出去。
两枚手榴弹先后爆炸,那挺重机枪和高射炮根本没有机会挥自己的火力。
高远的力量大,但他在战场上体现出来的,却是快。
谁都知道移动目标更难打,但如果这个目标移动的速度和方向有规律的话,射击难度就会降低大半。
但高远的快却不是朝着一个方向傻跑,他的快,更像一个时隐时现,忽左忽右的鬼魅。
快到了难以瞄准的地步,要想射击这样的移动目标,就只能用连射火力,对准了一个大概的方向扫射,然后期望目标会自己一头撞到火力网上了。
十几个敌人调转了枪口,不管是什么枪,全都朝着高远这边扫射了过来,一时间高远四周二三十米内的范围内全都是纷飞的子弹。
高远立刻卧倒,他只需要躲在一个沙坑里就好,想要躲开敌人密集的火力,一个卧倒注意解决。
现在高远距离敌人不足二百米,但这个距离,对敌人来说其实是一个很尴尬的距离。
子弹不会拐弯,无法直接命中高远,手榴弹扔不了那么远,要想解决高远的话,敌人可用还有迫击炮。
但问题是,迫击炮的使用是很方便,但除非是迫击炮手直接观察到了高远的位置,否则想要准确的命中并没有那么容易的。
那么,敌人就只剩下了一样武器可以对高远造成威胁,枪榴弹。
高远在地上趴了十秒钟后,一枚枪榴弹落在了他的附近爆炸了,但是枪榴弹的威力很小,甚至比不上高远所用的防御型手榴弹。
枪榴弹的威力本来就不大,除非能落在高远身周三米以内,否则的话,期望用枪榴弹解决高远是不现实的,而且枪榴弹本来就是一种精确度并不高的武器,尤其是枪挂式榴弹射器,在很多时候命中目标靠的是运气。
至少敌人的枪挂式榴弹射器远没有高远扔手榴弹来的准。
短暂的停留了片刻,高远再次突进,他需要转移位置以免被敌人射密集的枪榴弹,然后他也要借助移动的机会,削弱敌人的反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