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一向害怕打官司,似乎打了官司就会丢面子啥的,可郭文峰却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合理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乃是正常之事,完全没必要忌讳那么许多,至于输赢么,反倒无所谓,只要开了这么个先例,将来某些国家再耍弄他那套流氓手段时,自然也就不敢太过肆意胡为了的,有鉴于此,郭文峰让戴维·林紧急飞赴米国,聘请了不少的大律师,毫无顾忌地便将联邦反垄断部门给告上了法庭。
米国的体制乃是三权分立,政府部门并不能包办一切,尤其是在舆论的监督下,纽约法院就算再不情愿,也只能是无奈地接受了金石集团的提告,并向联邦反垄断部门出了传票,要求该部门派人应诉。
官司这么一打起来,反垄断部门显然就有些个骑虎难下了——哪怕纽约法院肯定会偏袒本国政府部门,问题是打官司是要花钱的,还得花大量的精力,不打还不行,金石集团那头可是做足了准备,一审不行就二审,二审不行,那就上诉到联邦巡回法院,总之,就是不让联邦反垄断部门有好日子过,至于说到打官司的费用么,了不得几千万美元而已,对郭文峰来说,不过九牛一毛罢了,他才无所谓呢,只要不让联邦反垄断部门痛快了去就成。
遇到郭文峰这等刺猬一般的人物,联邦反垄断部门也算是倒霉到家了,官司一打起来就没个完了,偏偏金石集团那头还时不时地就来个爆料,硬是不让联邦反垄断部门从这么场官司里轻易脱开身去——本来么,联邦反垄断部门就不占理,要知道米国与樱花国可是签有花园广场协定的,爱华音响从樱花国出口到米国的电子产品一向都是按着花园广场协定的条款走的,在法理上,完全能站得住脚,至于说到垄断,金石集团已经对全世界许多国家的电子厂进行了专利授权,根本不存在垄断嫌疑,如此一来,纽约法院越是想偏袒联邦反垄断部门,这么场官司就会持续得越久,而联邦反垄断部门也就会越是被动,这不,才几个月下来,联邦反垄断部门已然是被弄得个焦头烂额了去。
对于联邦反垄断部门的自作自受,郭文峰根本没去理睬,他本人甚至不曾去过问一下官司本身,全权都委托给了戴维·林等大律师们去打理,对瓦良格号的艰难回国进程么,郭文峰也同样没再多关心,在杭城陪了郑宁馨母子个把月之后,便即赶去了龙源市,没旁的,李毅已经在叫苦不迭了。
本来么,郭文峰确实是答应了在三个月内便会去上杭为李毅站台的,可结果出了瓦良格号一事,耽搁了个把月,接下来又是郑宁馨产子,身为人父,郭文峰自然无法脱身而走,只能让李毅自己去熬着,这一熬可就真把李毅给熬得快焦糊了去了——上杭是真的太穷了,全县的国民总产值都不到七千万元,财政上完全靠的是省里的扶贫款在支撑着,也就勉强够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而已,至于说到开源节流么,那根本就是没影的事儿,可怜李毅都已是熬得快油尽灯枯了去了。
身为下派干部,迟迟无法打开局面,李毅不能不急,更令李毅头疼的是金石集团市场部的人马其实已经到过上杭了,可也就只考察了四天,便即给出了个毫无投资价值的结论,对此,一时半会脱不开身的郭文峰也自没得奈何,毕竟市场部的意见从经济角度来说,无疑是正确的,郭文峰自然不可能去批评毛德义等人的公事公办之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