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不麻烦的话,郭文峰又何须找高盛来帮忙,大撒一把金钱也就得了,左右他根本不缺钱,缺的是那些令他垂涎三尺的技术储备。
“啧,恐怕还是不行,尽管诺基亚集团本身也有着高通公司的参股,可总体来说,还是在您名下的,直接以诺基亚集团的名义起并购的话,联邦政府那一关肯定过不去。”
霍尔姆斯·刘易斯在主持高盛投行期间,早不知经历过多少回并购案了,对联邦政府的底限可是一清二楚的,自然不会太看好郭文峰所提出的并购方案。
“嗯……那么,您对并购一事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霍尔姆斯·刘易斯这么句话一出,郭文峰的眉头也自不免微微皱了起来。
“办法不是没有,只是比较复杂,在此之前,我得先了解一下您目前所掌控的股权情况,然后,我才能作出个准确的判断。”
西方律法啥的,在资本运营中不过只是块四面漏风的煤渣而已,只要有心,就没有钻不过去的空子,当然了,这需要一定的技巧与软实力,在这一方面,高盛投行无疑就是行家里手。
“这个没问题,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们已经从股市上收购了四家公司大量的股票,具体来说就是高通公司的股票约为总股权的百分之四十点三,IBM的股权为百分之三十一,思科公司的股权则是百分之三十二,英特尔公司的股票较少,到目前为止,也就只收购到了百分之二十五。”
股权问题虽说是集团机密,然则既是要请高盛投行帮忙,那就不能对其有所隐瞒,否则的话,一旦在具体运作上稍稍出点差池,那后果怕是要不堪了去了,有鉴于此,郭文峰无甚顾忌地便道出了一连串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