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远收回欣赏阿斯特尔湖沿岸风光的目光,一边移动脚步一边笑着说道。
“钉子户?”周远航重复了一句,才恍然明白了梁远话里的含义。
“也不算是钉子户,远嘉在汉堡的新工厂和c的总装线同大少参观过的汉堡工厂距离不远,大少应该知道,工厂以北皆是农田,很少有有人居住的建筑,今天我们去见的这位汉斯先生一直拖到今天才和我们签约,根源在于汉斯先生想把他的土地直接卖给我们,而不是租赁。”周远航说道。
“哦?老周赶快和我说说为啥?”梁远听到这里兴趣大起,农耕种族骨子里的基因,使得梁远实在不能理解这位汉斯先生的所作所为。
这事在正常的中国人看来简直是愧对祖宗、暴殄天物、无比败家。
德国民法大典规定,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是土地的组成部分,房屋建筑从属于土地,为土地所有权的拥有者所有。德国的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归私人(自然人、法人)所有,也有一部分归公众所有(如国家、州、市镇所有)。在德国土地分为所有权和使用权两项权益,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由合同来确定,居住用地一般为99年,工业用地一般为70年。
通常,拥有土地使用权者每年向土地所有者交付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金,土地使用金的数额由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以合同的方式固定,并登记入德国土地地籍簿中。
周远航先是简单的和梁远大致说了一遍德国的土地流转制度,然后才谈及重点。
在德国,土地使用期结束后,土地使用权自然也回归土地所有者,作为组成部分的建筑物也随土地使用权回归土地所有者所有,问题在于土地所有者要向土地使用权者支付建筑物的赔偿费。
更有意思的是,德国以立法的形式保证出租土地或是房屋的租赁价格不得超出平均市价的50%以上,否则将以暴利罪将土地或房屋拥有者抓进去坐牢。
这意味着一旦远嘉在这位汉斯先生的地盘上大修土木,在未来,结束合约之后,这位汉斯先生的后裔,极可能掏不起远嘉在其私人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的赔偿费。
正是因为如此,与其留着这个代表着麻烦的地权,还不如直接卖给远嘉了事。
周远航一席话,彻底打破了某人上辈子对外国地主阶级的美好幻想。
“老周,这位汉斯先生可不可以死活不搬家啊?”梁远为了挽救自己已经破灭的理想,极力替这位汉斯先生挣扎着。
周远航还以为大老板在考究自己处理复杂事物的能力,微微一笑,说道:“汉斯先生不搬家,我们就推动市议会在那里修公园,对于公共项目,汉堡市政府有强制征地的权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