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七十章 当李鬼遇上李逵(中)(2 / 2)

作为一个艺人,他们当然都希望在当明星的时候还可以拥有一个其他的生机,可以在他们远离娱乐圈之后也不至于贫困潦倒,胡宗宪当然也是这样的,所以在他成名之后就开始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并且因为他的兴趣是在音乐上,所以就直接开办了一家唱片公司。也就是现在的阿尔法唱片。

但是跟刘天王一样,胡宗宪也不算是一个很好的老板。压根就不会管理,所以在创立初期压根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气色。就跟万千小唱片公司一样,压根就没有太大的作用,也只不过是因为这家公司的老板叫胡宗宪,才会有一点的名气。

而阿尔法公司后来能够兴起的很大原因就是因为周杰轮,2000年之后随着周杰轮的火爆,阿尔法公司也才慢慢的成为了一家大型的公司。后来也发掘了不少的歌手,其中最有名的除了周杰轮之外,就要数南拳妈妈这个组合了。当然,还有组合中的张杰。除了这些人之外,其他的倒是没有太大的发展。

但是这些都是后来的情况,现在的阿尔法唱片还是一个很小的公司,办公楼也不算豪华,只是一栋二层小楼,除了门口挂着阿尔法唱片之外。其他还真不出来这是一家公司。

因为是一家公司,所以最起码的前台还是有的,到肖易进来之后,连忙的询问肖易他们过来的原因。等知道他们是来找周杰轮的时候,才去联系了周杰轮。

要说周杰轮一开始的情况还真的不算很好,在没有签约之前他就租房子住,等签约了之后,他就干脆搬到了阿尔法唱片。在唱片公司里面找了一个房间,直接的当成了自己的家,就这样一边工作一边作曲,最后才成为了亚洲小天王的。这其中胡宗宪的作用当然很大,如果没有胡宗宪的允许跟赏识,能不能有后世的周董,这还真不一定!

而后世的周杰轮对胡宗宪当然也相当尊重,不管他的名气有多大,只要胡宗宪招呼,他都会愿意帮忙,而且在胡宗宪的面子也永远是一个晚辈的态度。旁的不说,就说周杰轮在成名了之后,他依然留在了阿尔法公司,并且一直到07年合同满了之后才离开了阿尔法公司,从这里也能出来周杰轮是一个很讲情义的人。

可以这么说,当周杰轮成名了之后,他如果想要离开的话,阿尔法这边压根就没有任何可以阻挡的办法。因为虽然有着违约金的制约,但是如果周杰轮愿意的话,绝对有无数家公司愿意给他付这个违约金,但是周杰轮依然留了下来。从这方面来,能够做到周杰轮这样情况的人还真是很少数的。

其实在肖易来,周杰轮的成功并不能算是偶然。不说他的天赋,就算是他的努力也能够让他最终走向成功,尤其还有一点,他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胡宗宪的帮助。也许在胡宗宪来,他这样的帮助只是随意之举,但是有太多人没有这样的一个机遇,从而沦落了下去。但是胡宗宪是一个会主动帮助对方的人吗?完全不是的,胡宗宪也是有自己的评价标准,他并不算是一个很热心肠的人。

之所以这么帮助周杰轮,在肖易来,胡宗宪应该是从周杰轮的身上到了他自己的影子,所以才会一直帮助周杰轮。

胡宗宪本人的经历也很富有传奇性,他从小就是个过动儿,经常把家里的闹钟、收音机之类的东西拆开来玩,当然,凑不回去就难免挨一顿揍。长大之后的胡宗宪也好不了多少,光是高中就念了五所学校,包括相当难考的台南二中在内,没有一所念毕业的!最后还是以同等学历考大学。

念大学时的胡宗宪,还是不改他活脱的本性,他总共念过三所大专:中兴法律、文化戏剧、国立艺专,结果还是都没有毕业。有的念不到一学期,最长的国立艺专念了两年。在老师的眼里,他是“朽木不可雕也”,并断言“他一辈子都将平庸无能”,而这块“朽木”在家人断绝。经济来源、在周围所有人对其绝望的情况下,租睡在别人家只能放一张床大小的阳台上,历经磨砺,成为了迄今为止,宝岛演艺界最具个人魅力的综艺天王,他的“吴氏无厘头搞笑风格”独步江湖,横扫两岸三地、新马,成为0多年来整个华人世界最受欢迎的娱乐主持人,被惊为综艺天人!

周杰轮的成长经历其实也差不多,周杰轮是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和母亲离了婚。因此,外婆和妈妈就成了他生命中最敬爱的两位女人。他母亲是个美术老师,从他一出生,母亲就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到了儿子身上。

在岁的时候,母亲毫不犹豫地取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于是童年的周杰轮被剥夺了玩的权利,很多日子都是在钢琴边度过的。周杰轮考上台北淡水高中后,由于会弹琴,他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知名人物”。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轮奢侈不起。果然,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轮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

而这个时候他依然没有放弃音乐,一直到后来加入到阿尔法公司,到了阿尔法之后他更加努力,这些情况胡宗宪都是在眼里的,也许就是因为两人早期差不多的经历,才让他对周杰轮有着一丝同情,所以胡宗宪后来才会帮助周杰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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