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选举结束当天,陆军总长王茂如提出第一项法律议案,希望全国推行,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该议案却遭到了参议院的否决,因为该法律法规对于强奸犯和**犯的惩罚太过严厉。
不过由于现在的参议院的权力仅仅停留在表面,实际上在国防军负责的区域,对于强奸和**这种违背道德的针对女性反对仍然执行当初王茂如制定的法律。而正因为这份这条临时法律的强硬,不单肃清了民情没有女子再受伤,但也产生了许多冤假错案,许多无辜的人因此而丧命。就在今年,在长春发生了一起外国女子受中国男人强暴的事件,改名外国女子是俄国逃亡至中国的贵族小姐,却受到了一伙儿中国男人的侮辱。她跑到长春市**院,控告长春警方并未保护自己,甚至并未立案。长春市**院进行受理,责令警方查找真凶。
当警方找到真凶之后发现,这五个中国男人的父亲当初在日俄战争之中受俄国人屠杀,甚至他们一个村子的人都被杀了个干净,他们对俄国人怀有强烈的报复心,这才做下如此行为。
一百多口的仇恨让这些当年日俄战争中亲人被俄军屠杀的孤儿在长大之后冲昏了头脑,于情而言,**官觉得这些大小伙子纵然犯法却罪不至死,但是于法而言,《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要求这几个中国人必死。甚至这官司在东北五省都轰动了,许多民国士绅纷纷给五个小伙子求情。但最终,王茂如批示,法重于情,情面一开,未来法律堡垒塌陷,法治国家无从谈起。
此案也给参议院的议员们在讨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是否全国推广的时候以警醒作用,直接促使此议案遭到拒绝。
就在参议院召开第一届会议之后的第二天,众议院会议召开。众议院首先由总统秘书长廖志鹏负责组织召开,来自全国三十四个省以及直辖市(北京)的四百四十一名议员汇聚一堂,原本的国会大厅顿时拥挤不堪了。廖志鹏首先提出了众议院规定法案,限定了众议院的权力和义务,众议院拥有的第一项权力就是总统选举权,并且在总统选举的过程之中,参议院议员必须跟随众议院议员省份投票支持。例如四川省众议员都是青年促进研究会的人,但是参议院两名国民党员,也必须跟随青促会投票,保证众议院的基本权利。当然毫无疑问,众议院最大的权力也是第一项基本权利就是选举总统,总统由各个党派推荐,例如这一届就有六名总统候选人。
廖志鹏随后公布众议院第二项基本权利,立法否决权,如果参议院提出的议案并不符合国情和国家利益,众议院有权否决参议院的议案。同样,当总统提出的议案遭到参议院的否决之后,如果众议院支持总统,可以对参议院的否决进行在否决,从而支持总统的议案。尽管众议院没有立法权,但是立法否决权同样责任重大。而因为总统是众议院竞选出来,一般情况下,总统提出的法案众议院都会支持通过。而众议院是不具备弹劾总统与总理的权力,他们却拥有弹劾普通官员的权力,并且在参议院弹劾总统或总理的时候,众议院是没有否决法权的。最终青年促进研究会主席刘恩格如愿地当上了众议议长,而众议院次长由进步党党魁梁启超担任。
中国的众议院与参议院与美国国会两院有些相似,但是也仅仅相似百分之三十而已,首先美国的国会参议两院对总统和国家负责,又反过来制约着总统,而民国的国会却非常有中国特色地参众两院在某些时候一体,其他时候又相互制约着。参议院代表着专业的政治家政客,贵族或者大资产阶级利益,而众议院代表着百姓和党派。参议院能够提供更加专业的议案,比起普通党派来说,参议院议员们都是职业政客,他们投机取巧但处理民生民事却又离不开他们的专业。而众议院反过来制约着这些职业政治家们,如果他们的议案伤及民众,众议院却能够否决参议员的议案。
新一届国会两院于民国十年六月六日正式成立了,这也是民国第五届国会,这次国会竞选为期两年,议员之中既包括安福系议员、国民党籍议员、其他各党派议员。其中北方尤其是华北以北以及边疆,大多数都是民族复兴党,民族复兴党也通过这次议会正式成为了被承认的国家政党。而所有国会议员的竞选标准都是一模一样,拥有且只拥有中国国籍,只为中华民国服务,只为中华民国之国民造福,放弃第二国籍,年龄十八岁以上,在中国生活十年以上的各族人民。
从民国初年到民国十年,历经了五届国会,足以看得出民国动荡不安了,第一届议会为民国初建议会,其中百分之八十为民党党员,后袁世凯解散了该议会。第二任议会则是以梁启超的进步党组建的议会,他们支持袁世凯,后袁世凯称帝再一次解散了该议会。第三届议会则是冯国璋担任总统时期的临时议会,而该议会存在时间也补偿,很快南北第四届议会安福系议会所取代。
可以说,从议会的存在历史,便可看到民国的动荡历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