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手甩斧非常厉害,准头也很足。
偷袭不过才发生了短短的一瞬间,但印第安的士兵便已经准确的判断出了敌人所在,并且进行了有效的换机干掉了对方。
这一点,即便是华夏裔士兵和欧裔士兵也做不到的。
士兵们形成了以十人为一组的防御圈子,开始谨慎的观察四周围的情况。
也许这次的袭击只是一个特别的例外,因为在干掉了那个偷袭者后,大军并没有继续遇到袭击了。
“警戒前进!”
既然没有敌人继续发动攻击,那么他们就不能在这儿浪费时间。
随即,周杰伦便下达了继续进军的命令。
毕竟,在不远的丛林深处,自己还有一批兄弟们在等待救援呢。
宋帝国军中的信条,那就是被赵宏宇盗版过来的‘不抛弃,不放弃’。虽说这个理念是山寨过来的,但是却非常受到印第安战士还有欧裔战士们的追捧推崇。
“将那个偷袭者给我抬过来。”
大军开始警戒前行,于此同时周杰伦命手下将刚刚的那个偷袭者抬过来。
先前的那个偷袭者已经是被*掉了的。
周杰伦的手下警卫员非常奇怪,对于已经被*掉的敌人你看他做什么呢?
不过,既然是长官的命令,他们这些下级还是要遵从的。
周杰伦其实并不是对那个死掉的偷袭者有兴趣,或者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他需要看看这个偷袭者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同时通过他的装束还有身上的一些装备,来判断敌人的实力和作战风格。
周杰伦可不是什么小白,他本人其实也算得上是最早的几批基因人之一帝国元老。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做到如今这样的一个高位。
可以说,周杰伦的战斗经验,也是十分丰富的。
当初第一次在美洲和英国人的‘黄金战争’,他就参与过了。
只不过,当时他的地位不是很高,也不过才是一个普通的基因人士兵罢了。
从那个时候起,第二次和第三次对英国人的战争,以及魁北克对易洛魁联盟印第安人的战争,他都参与其中。
甚至就连去年帝国夺取南美殖民地时,对西班牙人控制下的玛雅地区的丛林战,他也参与了的。
可以说,周杰伦的作战经验十分的丰富。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他才被张铁委任为曼哈顿三支军团其中一支的司令官。
很快的,那个偷袭者的尸体便被丢到了周杰伦的面前。
这个偷袭者的额头上,嵌着一柄手斧,已经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不过,周杰伦对于这个家伙的死样没有多大的兴趣。他的目光在这具尸体上打量了一下,很快的就获得了不少的有用信息。
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洋土著,尸体浑身赤裸只有下身用树叶做了一个遮挡物,算是挡住了其下面的不文之物。
同时,在这个家伙的身上,还有一大片的深黑色纹身,甚至在这个家伙的脸上也有这样的纹身图案。
可见,袭击者应该是属于一个还相对原始没有开化的部落。
他的身材很是壮硕,这一点并不奇怪。
目测身高也就是一米五几,这不算很高。
不过这样的个头,在热带丛林内想要隐匿起来,还是非常有利的。
同时,在这具尸体的手上,拿着一根木管,看样子这玩意儿就是吹箭了。并且在他的腰间,还有一柄石斧。
是的,周杰伦没有看错,是一柄石制的斧头!
这种斧头是木柄,在木柄的一端用植物的藤蔓,绑着一块经过了打磨之后相对比较锋利的石块的武器。
娘的,还真是原始的很呀。
不过,这样的部落不好大交道,因为他们原始落后,思维上根本就不可能沟通。
如果没有交恶还好说,但要是像是现在这样已经开始了争斗,那么绝对就是一个不死不休的局面。
对方使用的武器看来对己方没有太大的威胁,真要是有威胁的也就只有吹箭了。
经过短暂的观察之后,周杰伦已经心中有了一个大致的考量。
“全军加速前进,遇到敌人不需要留活口了!这些该死的南洋土著猴子,一定要消灭他们!”
周杰伦马上再次的下达了一个命令。(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