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随着引路的黑衫军士兵穿过几十米长的城门洞进入城中,出了城门洞的一瞬间,易云天就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
按照他的想法,城市也就是比较大的村落,虽然看到了巍峨无比的城墙,可是对于城市里人们的生活该是什么样子的,他的心中依然没有任何概念。
他只知道以前听说在外面的生活都是要用钱的,而且每次有行脚商人过来村里买卖东西,村民们也会花钱买些生活用品。
可是他何曾见过满街的热闹集市,宽阔的街道,星罗棋布着各式各样店铺,街中握着鲜红糖葫芦奔跑追逐的顽童,市场上叫卖声此起彼伏的商贩,偶尔缓慢穿行的马车,所有的一切对于土包子易云天而言都显得异常新鲜。
几人缓慢前行,蹋在黑色石板铺成的宽阔马路上,易云天已经完全被眼前的车水马龙晃花了眼,旁边的孙天顺本来打算和易云天讲述一些城中的新鲜玩意儿,不过在看见他只顾着不断扭头四顾的模样,就轻轻一笑打消了念头,先让他自己观看一会儿。
此时的易云天只觉着身处另一个世界,满眼都是穿着或粗布短衣,或罗袍宽袖,或锦衣玉带的人们,各自带着或深沉,或满足,或焦急的神情穿行其中。
两边楼台林立,吊角飞檐,不同于城墙及街道所展现的黑色厚重基调,青砖玉瓦的色彩,让这个位于大乾王朝边缘的远方城镇更显出几番富裕繁华。
前面引路的士兵,在行进了一段路程之后回头向孙妙岐请示道:“孙大师,敢问您现在是想要去城守府直接见城守大人,还是去别院里休息呢?”
孙妙岐想了想说道:“直接去休息吧,等你们城守大人忙完了,他自己会来找我的。”
易云天听得孙妙岐这样讲话,似乎是让一城的主人亲自去找他,而自己这些人住在人家的地盘上会不会太过不客气了。
没想到士兵听了只是点点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易云天不禁心中猜想起孙妙岐到底是个什么身份来。
几人穿街过巷的来到一处雅静的大院前,院门外有两个黑衫军的士兵,看见孙妙岐一行人走了过来,赶忙恭敬的行了个礼,看来似乎都认识他。
院落的门上还挂着块匾,上书四个笔力遒劲的大字,弄墨别院。
四人迈步进入,完全不同于城中的喧嚣,别院中幽静淡雅,假山鱼池,花草树木一样不少,春情正浓,花开艳丽,整个院中的色彩鲜活无比。
从小在山林中长大的易云天见惯了自然的美丽,现在这别院中的景色不同于山里,各种景物在配搭间,多了一些主人家匠心独运的写意。
穿过假山鱼池,空竹小桥,几人终于来到了别院中的一座三层小楼前。
小楼通体由精致的紫色竹木搭建而成,易云天认识这种竹子,有个好听的名字,紫气东来。
这种竹子是一种吸收灵气而长成的灵物,有汇聚灵气的作用,可想而知这里的小楼附近自然而然的灵气的量就高于别处,人呆在其中,修行生活都会更加舒适。
那名引路士兵转过身来说道:“孙大师,你们的住处没变,依然是之前的房间,这位小兄弟的屋子就由您安排吧,按照城守吩咐,这座别院中的一切全权由您决定。”
孙妙岐摸着自己雪白的胡须点了点头表示满意。
随后那名士兵便离开了,留下三人在院子里。
孙妙岐带着易云天找到了他的房间,就在祖孙两的隔壁,房间很宽敞也很明亮,刚好能望见院中的假山鱼池,易云天信手把长棍立在了床头,然后坐在桌子前休息。
“笃笃笃”传来一阵敲门声,不用想是谁,整间房中就他们三人。
易云天过去打开门,果然来的是孙天顺。
“云天,你累不累,若是不累,我带你去城中逛逛吧,我估计晚上城守会宴请咱们,我们还有很多时间可以四处转转。”
易云天也是个少年,正直最活跃的年龄,虽然被他刻意压下了许多浮躁,可是刚从山中来到这么个充满喧嚣和新奇地方,难免不会有些心猿意马。
“好的,天顺哥,我们这就走吧。”易云天欣然接受孙天顺的邀请,两人肩并着肩的走了出去。
这么些天的相处,易云天也现孙天顺似乎除了吃饭的时候平日里都是一副儒雅模样,易云天能感觉到他内心深处的周到细腻和热诚,每次孙妙岐给易云天讲解医药方面的东西时,但凡易云天面露困惑之色,他就会用更为适合年轻人理解的方式解释一次。
易云天是真心的觉得这对祖孙两都是内心火热诚挚之人,也将孙天顺视作了兄长。
两人出门来到大街之上,随着人流缓行慢步了盏茶功夫,易云天终于知道孙天顺拉他出来的真实目的了。
这货现在左手拿着一串糖葫芦,右手拿着一张夹着鲜肉的馍,还给易云天买了一份一模一样的东西。
于是这调喧闹的街上就多了个奇景,两个面色俊朗的年轻男子,年长的儒雅清秀,年幼的些的高大英气,两人一手糖葫芦一手鲜肉馍,左面咬一口右面咬一口,一路说笑着并肩走着,惹得旁人频频回头。
不过这两个当事人倒是一点不在乎,孙天顺是个吃货,嘴瘾犯了的时候根本就不会管别人怎么想,至于易云天,无论是在村里还是在没有人的遗迹里,都根本不用理会别人,所以他脑子里还没有形成自我形象这么个概念。
两人就这么一路吃吃走走,偶尔停下来看看路边玩花样的艺人,倒也是非常的轻松自在。
就在两人轻松愉快的享受美食之时,突然不远处传来一阵女人的惊呼声:“放开我,你是谁,我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跟你走……”
两人顺着声音的来源走了过去,附近早已聚起了一圈的路人,围在了一个小小的路边茶水摊旁边。
两人轻轻挤了进去,这才看见刚才出惊呼之声的主人,原来正是茶摊的老板娘。
老板娘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虽然穿着粗布麻衣,却也难掩凤眼蝉黛,皓齿秀项的美态,此时的她正秀娥紧蹙的试图躲避一个一脸贱笑着伸手拉她的富家公子。
只见这个一脸贱笑的公子哥,身着一件金黄色华锦金丝如意纹长袍,腰系一根叠钱双扣镶红玉带,头戴一顶金丝远游冠,中间插着根兽头金镶玉的簪子,阳光下简直能够晃花人眼。
公子哥身形微胖,满面红光,看年龄比孙天顺还要大一些,两撇八字胡翘在唇上,一边贱笑着伸手去拉茶摊的老板娘嘴里一边说着:“小娘子,我来这里三天了,一见你我就魂不守舍挪不开脚。
我可打听过了,你家男人前两年就死了,你何必独自在这里开什么茶水铺子,不如跟着我回朱厌城,做我的一房小妾,享不尽的荣华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