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见面礼(2 / 2)

刘欣知道张飞性情暴躁,的他杀戮过重,赶紧说道:“你立即派人通知翼德,叫他围而不攻,回武陵城见我。”

王威转身吩咐一声,几骑快马飞奔而去。

一行人上马往武陵城方向而行,刘欣让王威随在身边,好向他了解事情的详细情况□威带来的这千余人,大多都是步兵,队伍先进的速度自然慢了下来。不过,这样一来,刘欣倒有时间仔细听王威的讲述,有不太明白的地方还会打断他的话,问上一番,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蒯良送来的急报中说得并不详尽,现在听王威道来,刘欣对事情的起因渐渐明晰了。武陵郡有一户士族姓林,在当地很有地位声望,长期垄断了蛮族与汉人之间的交易。蛮族居住在群山之中,只有少量田地,贩卖山货就成了他们的重要经济来源,其中大多数山货都通过林家卖出去的≈家的大公子林震,常年行走于蛮族各村寨之间,一来二去,便与一位蛮族姑娘相好起来≈震却不愿意娶个蛮族女子回家,那姑娘一时想不开,便投河自尽。家人找到林家理论不成,反而被林家打伤多人。蛮族人非常抱团,发生了这样的事,全族人都很气愤,由族长亲自带领着冲入林家,要讨个公道,双方再次发生冲突。

蛮族居住在山林之中,生活条件恶劣,也养成了较为粗犷的性格,利斧、砍刀既是他们的生产工具也是他们的武器,向来随身携带♀次冲突,开始还只限于推搡、谩骂,渐渐演变成了打斗≈家虽然也养了一帮护院的家丁,却哪里是这些蛮人的对手,没撑多久便一败涂地。那些蛮族人冲进林家,见那宅子富丽堂皇,金银粮食堆满仓库,不由动了心,纷纷抢掠起来,连族长也制止不住♀次冲突,林家除了一些年轻貌美的妇女被蛮人抢上山去,其余老少全被杀死,林震也死于非命,家中金银财物被劫掠一空,房舍更烧个精光。

现任武陵太守林普,便是当年曹禺手下的郡丞,他与被蛮族灭门的林家同族同宗,接到里长的报案,得知死了这么多人,不敢怠慢,立即派人前往蛮族聚居地区交涉,索要凶手n去的人知道林家与太守的关系,言辞之间自然偏向林家,惹恼了那个蛮族族长,干脆将他一刀两断,联络其他族人,扯旗造反。

问过王威,刘欣这才知道,蛮族习俗与汉人颇多不同,而且蛮族女子生性温柔多情,往往容易被汉族男子儒雅的外表所迷惑,这位自尽的蛮族姑娘就是这种情况□欣原先以为,双方通奸,应当都有责任。现在来,情况并非他所想的那样。婚前通奸在汉人来,是有伤风化的大事,在许多地方,男女双方都要被浸猪笼的。而在蛮族,婚姻方面并不像汉人那样,讲究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男女在婚前是可以自由交往的,甚至未婚先孕都是很正常的事,而且绝大多数有情男女最终都结为了夫妻,分手的情况十分罕见♀样一来,在汉人眼中,林震和那个蛮族姑娘都有过错,而在蛮族人的眼里,有错的只有林震一人,那个蛮族姑娘是没有过错的。

不仅如此,更让刘欣意外的是,武陵郡境内的蛮族势力在武陵、零陵、桂阳三郡中最为强大。汉初对蛮族实行怀柔政策,免除了其中七大姓的全部税赋。然而,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这七大姓已经逐渐没落了,而一些新的家族渐渐崛起,像武陵的封家、桂阳的蒋家以及巴蜀一系的祝家、雍家、孟家、毛家都是首屈一指的大姓→活在荆南的蛮族属于百濮一系,生活在荆北南郡的蛮族属于巴蜀一系,百濮与扬州等地百越实际上同属一族,但荆南的蛮族与巴蜀的蛮族反倒走得更近一些,而武陵的封家势头最劲,隐隐有成为荆南蛮族共主的意思。

这与刘欣原先的估计有较大出入,他本来以为,零陵、桂阳二郡更靠近西南,蛮族势力应该更强大一些,谁知道情况恰恰相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大概是由于武陵更靠近中原,能够更容易接触到相对先进的生产方式,促使了蛮族也能取得较快的发展吧,除此之外,还真想不出更多合理的解释。

至于为什么荆南地区汉蛮杂居,而荆州百濮系蛮族反而与巴蜀系的蛮族走得更近,那只能是因为汉人普遍不愿意与蛮族通婚,虽然蛮族女子大多美貌温柔,却仍少有汉族男子愿意娶蛮女为妻,而相互通婚也可以算作解决民族矛盾,实现民族融合的最好手段。

尽管还有许多情况还没有弄明白,但刘欣的头脑中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思路。

从码头前往武陵城,一路上可以到许多百姓已经开始在田间地头忙碌开来,似乎并没有受到战争的丝毫影响。问过王威才知道,所谓的蛮族造反,也只不过是他们扯起大旗,拒绝纳税,并没有主动进攻。相反,在张飞率领他的第二军团赶到以后,连续进行了几场战役,蛮族联军都是节节败退,现在已经从各个村寨退守到封家控制的那座寨子里了。

黄昏时分,刘欣他们一行进了武陵城。没过多久,张飞也从封家寨外的军营赶了回来,他一下马,便直奔大厅,扯着个大嗓门嚷嚷道:“大哥,若不是你派人叫俺停止进攻,俺现在已经打下封家寨,将封家一门老小押到大哥面前,他们还敢造反不!”

刘欣笑道:“翼德,我就知道你性急,光靠打打杀杀不能最终解决问题,有的时候还是需要恩威并施。”

张飞不服气地说道:“大哥,你怎么变得和子柔先生一样文诌诌的,恩威并施哪里有大杀一场来得痛快。对了,我这次来,还给大哥带了件见面礼。”<('%f%tp%a%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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