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过来想,谢家人不管什么人都借钱,这能不能说谢家很有钱呢?也许谢家并非特别有钱,只是出于慷慨大方才把钱借给别人的,但使一些人产生了一种错觉:谢家人口袋里面的钱恐怕多的用不完,这会不会是“6。30凶杀案”的背景之一呢?
基于这样的考虑,三个人对案发现场,特别是谢家财夫妻俩的卧室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勘查,勘查之后的结论是:房间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凶手深夜潜入谢家,目的就是杀人,支撑这个结论的是四个方面的事实:
第一,在大衣橱的一件黄颜色棉大衣的口袋里面,有一沓用报纸包起来的钱,在当时,这应该算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字:600元整,全部是十元一张的新钱。谢永国说,这件黄大衣是谢家财冬天常穿在身上的衣服。
第二,在半截橱的第一个抽屉里面,有一个木匣子,在这个木匣子里面,放着一些钱,经过清点,各种大小纸币,还有部分硬币,加在一起,一共是一百零五元八角七分。谢永国和杨大顺、王娟同时强调,每次。他们跟谢家财——或者周凤英借钱的时候,夫妻俩都是从这个抽屉里面拿钱的。凶手要想拿到这些钱,应该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即使是流窜作案的盗贼,也会打开这个抽屉看一看,翻箱倒柜,盗贼进屋,干的就是这种事情。
第三,在周凤英的梳妆台的抽屉里面,有一个八公分见方的铜匣子,里面放着耳环,耳坠,手镯等金银首饰。在当时,金银首饰应该算是奢侈品,既然是奢侈品,那就是值钱的东西,盗贼入室,除了钱,看好的不就是这些黄白之物吗。
第四,在周凤英的裁缝铺里面——在缝纫机的木盒子里面也有四十一块九毛五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