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30凶杀案”的性质,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谋财害命,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谢家财和周风英勤劳致富,积攒了一定的钱财,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能说明这一点,在谢家村,几乎每一家都找谢家借过钱,谢家也有求必应,连周菊英和曹宜黄都找他们借钱。曹宜黄一开口就是一千块钱,这说明谢家的家底还是非常厚实的。
基于这样的认识,大家想到了两种可能:
第一,除了周菊英和曹宜黄向谢家借过大钱以外,还有没有人向谢家借过大钱呢?这种可能不是没有,刚开始,同志们就是这么想的,事实证明,同志们的分析是正确的,曹宜黄不是向谢家才借过一千块钱吗?虽然曹宜黄和“6。30凶杀案”没有关系,但是,同志们的刑侦思路应该是对的。
第二,凶手一定是知道了谢家的家底——很可能还知道了谢家的秘密,或者是谢家财夫妇在不自意间暴露了自己的**。凶手见财起意。
思维有了方向以后就会向深处延伸,有人很自然地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谁最有条件知道谢家的家底呢?想到这个问题的人是刘长松。
这个问题似乎没有什么难度。
大家七嘴八舌,最后归纳出两种人:一种人是和谢家关系非常亲近的人,不用说,大家都知道,他们是谢家的亲戚;另一种人是谢家的左邻右舍。
第一种人很快就被大家否定了,因为周凤英的娘家人已经被一一排除了,在档案材料里面,第一个调查的对象就是周风英的弟弟周银锁,之后,便是曹宜黄夫妇,最后是周风英的大哥周金锁夫妇和大姐周大英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