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五年四月十二号早晨,在“11,7”案水落石出,李云帆一行即将离开东山的时候,东山公社派出所接到了一个报案:南山小学年轻女教师湛玉曼上吊自杀了。因此,李云帆一行不得不在东山滞留了一段时间。
大家应该还记得,南山小学就是同志们在侦破“11。7”案的过程中经常停车的那所坐落在山脚边的学校。
报案的人是湛玉曼的母亲和姐姐,得知湛玉曼的死讯,一家人从县城赶到东山。
湛玉曼的姐姐湛玉芹也是一个教师,她在南山县中心小学工作,湛玉曼的父亲也曾是一个中学教师,可惜因为得了严重的肝病在几年前去世了。
湛玉芹选择报案的理由有如下几点:
第一,妹妹玉曼是一个非常乐观开朗的女孩子,父亲病重的时候,老两口整天愁眉不展、唉声叹气,玉曼总是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哄父母开心,她从小到大,从来不知道愁是啥滋味,整天乐哈哈的,连邻居都说湛玉曼是父母的开心果。小时候,湛玉曼体弱多病,但从来不怕吃药,也不怕打针。小时候,跌跤是常有的事情,别的小孩子跌跤了以后哇哇大哭,玉曼跌跤,即使身上跌破了,也从不哼一声。她从地上爬起来,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像她这样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想不开呢?
第二,在妹妹湛玉曼出事之间,没有一点征兆,在湛玉曼出事前两天的下午——即十号的下午,湛玉芹带东西来看望湛玉曼,湛玉芹没有看出妹妹有任何异样,湛玉曼还带着姐姐到镇上和庙里转了一圈,一路上,湛玉曼有说有笑,眉宇之间无半点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