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束南山县南山小学湛玉曼自杀案以后,李云帆和他的战友们稍事休整了几天之后,便接手了“70。4。3”灭门惨案。
四月二十六号,李云帆一行驱车前往连云县五里铺公社文俊大队(过去叫杏花大队,去年改为文俊大队)张家堡。
给大家送行的是郑峰,这次,郑峰不能随大家一同前往了,市革委会认为郑峰执行上级党委的政策不力,紧跟阶级斗争的形势不积极,所以责成郑峰做深刻的检查。郑峰在南山小学辛苦工作的时候,省市曾组织所有单位的第一把手参加一个学习班,郑峰当时不在局里,副局长刘长明就顶替郑峰参加了这个学习班,这使有关领导很不满意。于是就出现了我们前面提到的事情。在一些领导看来,参加学习班是压倒一切政治任务,所有的工作都要让步于政治任务,当时的口号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才能目张吗?
好在郑峰并没有被停职。
分手的时候,郑峰安慰同志们道:“你们不要担心我,如果只当局长,不能破案,我宁愿不当这个局长。别人的乌纱帽是用来戴的,我的乌纱帽是当球踢的。”郑峰一直没有想通,“政治能当饭吃,当衣服穿吗?整天整那些没用的东西,官不像官,国还能像国吗!”
“郑峰,你不要说气话,你如果不当这个局长的话,我们能这么顺畅地开展工作吗?所以,该低头的时候,还得低头,能屈也能伸,这才是男子汉大丈夫。”
“老李,你放心吧!我知道分寸。我也就是发发牢骚而已,如果牢骚都不发,那还不把我憋屈死啊!在他们面前,我还得夹着尾巴做人啊!”
“你就安安稳稳地当你的局长,你安稳了,我们才能安心地办案子。”
“行,再见,悠着点,多保重。随时跟我一联系。”郑峰挥手告别。
汽车缓缓驶出地区公安局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