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是很狡猾的,为了生存,它常常与人争利,净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其实它只是偷鸡,摸狗它是绝对不敢的。
立华二十年,高家村。话说这高家村就坐落在大山脚下,这里交通很不方便,平时很少与外界来往,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活。在村里老百姓就是养些猪呀牛呀羊呀什么的,再就是养些鸡,鸡当然是散养的,一般都是让它们在村边的周围的麦田里找些虫子吃。
秋天狐狸偏偏就瞅准了这个机会,常常潜伏在麦田里,待那不长眼的鸡靠近了的时候,它就会以闪电般的速度,咬住鸡的脖子,把鸡带走了。
那为什么说是带走了,而不说是叼走了呢?因为鸡是那样的听话,在狐狸的摇摆指挥下,让它往哪走它就往哪走?让它走多快它就走多快?惟命是从。就这样鸡是一路鸡不停爪,快速地飞奔。可是这样以来鸡离死亡的距离也就越来越近了。没有办法,谁让自己是人家的猎物呢?
待人们发现,就会带狗追赶,得当机立断采取措施了,你看狐狸立马就会把鸡咬死,快速地扒坑把鸡埋掉,然后逃掉。待狗快追上它的时候,它三个臭屁就会把狗熏回去,安全逃生。狗的弱点就在这里,就是闻不得狐狸的臭屁味,一闻见这个狐臭味它就恶心就想吐。当然人们要是找不着狐狸埋藏的鸡的话,那就成了狐狸的盘中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