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枪王”二字刚刚飞上半空,围观的百姓们就吓了一大跳。
“哇!金色。”
“天啊,这个男人就是孙宇将军。”
“哈哈,太好了,这下范疆和张达这两个土霸王死定了。”
运过孙宇过河的老渔夫一家人,也全都惊得目瞪口呆,他们一家子和孙宇相处了不少时间,感觉他是一个很和蔼可亲的人,没想到他居然是公孙里的超级大人物,激动啊!自己居然如此近距离的和大人物说话,大眼睛的渔家姑娘两眼泪汪汪的。
范疆、张达两个人都吓得呆了!平时她们鱼肉乡民,到处欺负老实人,仗着自己会红色武将技,连县官都不放在眼中,没想到终于玩大了,撞到了铁板上。
“逃!”
范疆和张达连反抗的意志都失去了,一心就只想着逃跑,不过二人刚刚一抬脚,爪黄飞电的身上就闪起一道蓝光,“飞电”两个金字照得人人脸上犹如镀了一层金粉。
“哇,孙将军果然厉害,连他的马都是金色宝马技。”
“哈哈,范疆张达死定了,有宝马在,她们根本就跑不掉。”
围观百姓大声嚷嚷着,以前他们被范疆张达的银威震摄,但现在终于有人来拨乱反正了,长久以来对这两个恶棍的怨气顿时暴发出来,有个别胆子大的百姓甚至蹲下身子,在地上捡石头,准备用来砸人。
这就是咱们中国老百姓的传统本色了,让他们出来和坏蛋打擂台,他们不敢!但是坏蛋占了下风的时候让他们从旁边砸过去一个臭鸡蛋,这倒是没问题。雪中送炭咱不会,可是锦上添花嘛,咱谁不会?咳,换句话来说,逆流而上咱不敢,落井下石是没问题的。
范疆张达两人看到宝马,心知自己是没法逃了。
两人对视一眼,眼露凶光,然后同时大吼一声:“我们和你拼了。”
两把长刀带着红色的光芒,同时从两个方向劈向了孙宇。
习珍神色一紧,正打算出枪帮助孙宇,却见他身子一动,将习珍护到了背后,随后龙胆枪轻轻挥出,百鸟齐飞,漫天枪影如排山倒海一般倾泄而出。
其实孙宇现在越来越不喜欢用“百鸟”了,这招毕竟是百鸟朝凰枪法与七探蛇盘枪法的入门招式,虽然华丽好看,但实用姓不如“朝凰”和“七探”,主要原因就是每次出手都要刺出百枪,真的很浪费体力。相对来说注重变化的“朝凰”和“七探”不光能保持着强大的威力,也很节省体力。
但是孙宇还是使用了“百鸟”,因为旁边有许多百姓在围观,还有范疆张达的上百名喽啰,要震摄所有宵小,并且让百姓们看个热闹,孙宇当然会选择比较有观赏姓的“百鸟”。
漫天枪影果然吓坏了所有的小喽啰,而百姓们也被这铺天盖地,有如水银泄地般的枪影惊呆了,只见范疆张达两人一瞬间就被枪影所淹没,两人连连惨叫,身上也不知道中了多少枪。
等枪影散去,众人定睛一看,才发现范疆张达两人都没死,她们手上的长刀也不知道被挑飞到什么地方去了,身上到处都是浅浅的孔洞,每个洞都在流血,但却伤不及骨,不会致命。两人正在缓缓地软倒在地,原来她们的手筋脚筋都断了,已经没法再逞凶。
被孙宇护在背后的习珍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刚才她费不尽的力气,才好不容易打败范疆,没想到孙宇出手一招,范疆和张达两人就一起重伤,孙将军果然厉害。
习珍才加入公孙军七天,所以她还没有亲眼见过孙宇出手,当然她是听说过孙宇很厉害的,但没有亲眼所见,总是不太相信一个男人能有多强。这时亲眼见到了孙宇一招摆平范疆和张达,这才知道,人的名儿,树的影儿,这事情假不了。
“孙将军……你好厉害。”习珍忍不住轻叹道:“下官第一次见到如此恐怖的枪法。”
孙宇对着她微笑了一下,然后转过身来,对着周围的小喽啰道:“首恶已被我制服,你们这些从恶,还不赶紧自缚过来请罪?难道要等我出手不成?”
小喽啰们面面相觑,过了几息时间,这些人才如梦初醒般地跪倒在地,上百人一起跪地,声势倒也不小。
孙宇也懒得管这些家伙,反正习珍这个当县令的会处理。他只想处理好范疆和张达这两个家伙,于是大发话道:“乡亲们,这范疆、张达两人,我没一枪杀死,因为我如果直接杀了她们,就失去了审判她们的机会。我想把这两个恶棍交给大家来处置,大家有什么看法,现在就说出来吧。”
孙宇话音刚落,一块石头呼地飞向了范疆,原来是一个老农夫,这农夫大哭道:“打死这两混球,我儿子就是被她们两个打残废的。”
“对,打死这两个混蛋。”一个老农妇也哭道:“我家里唯一的一头猪被她们抢走了,害我女儿没钱入赘女婿,她一气之下,投井自尽……”
“杀了她们。”又一个年轻男人愤怒地吼道:“她们看我长得英俊,把我抓去狎玩,要我伺候她们,我拼死不从,就被她们打断了手臂,好不容易才接好骨头,但是现在已经干不了重活了。”
群情激愤,无数石块如下雨一般砸到范疆、张达的身上,这两土霸王每被一块石头砸中,就疼得惨哼一声,但随着飞过来的石头越来越多,两人的惨哼声越来越轻,到最后完全沉寂了下去。
多行不义必自毙,大约就是指的这种情况吧?孙宇心中暗想:我弄死了她们,历史上张飞被这两人暗杀的事也不会发生了。
孙宇转身走到老渔夫身前,微笑道:“好了,坏人已经得到了惩罚,咱们该干正事儿,继续帮我张罗在河西建山庄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