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会战(50)(2 / 2)

有的是年老力气不够,有的是天生有某种缺陷,也有的是年纪太小,只能从跟役干起,时间久了,武艺力气都够了,自然就升级为步甲或马甲。

真正胆怯无用的,不堪带上战场的也并非说绝对没有,不过,这个数字在这个部族来说,实在也是很小就是了。

此时的清军已经足够强大,哪怕是这些辅兵们身上也是穿着重实的棉甲或皮甲,身上背着长大的弓箭。

在个人武艺和射术上,这些牛录下的普通旗丁不比一个普通的明军营兵差,甚至,在组织和纪律上,还远远超过以前的明军精锐。

一千余名普通的旗丁,加上精心挑选出来的几百最善射的弓手,还有几百负责突前掩护的步甲,这就是清军最为突前的部队了。

步甲穿着铁甲,手中拿着挑刀和镰刀等近战兵器,还有一只手多半挎着蒙着牛皮的盾牌。

也有一些步甲举着长枪和虎枪,在弓箭手压住敌方火力之后,他们是第一拨前去破阵的锐士。

在步甲之后,是两千左右的主力了。

在相隔明军阵列不到半里的地方,这些步甲和跟役辅兵们已经全部下马,排好阵形,只等冲锋了。

在他们身后,有近五百的白甲兵,水银甲在冬曰的光照下熠熠生辉,移动之时,银光灿然,眩人眼目。和一千余前锋和骁骑营的士兵一起,他们组成了最为叫人生畏的主力突击部队。

他们着重甲,持巨大的长枪或铁刀,枪尖锋锐,长刀厚重,这些骑兵,就如一座座移动的铁塔,远远看去,给人极大的压力。

清军步骑缓缓向前,整个战场的视线,无疑就落在了这里。

博洛几乎是一次就把所有的宝给压上了。这无疑是很自信的举动,当然,也是迫不得已。

明军的火铳手给清军将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眼前不少伏尸就在前方不远了,浓烈的血腥气和呛鼻子的硫磺硝石味道已经叫人反胃了,如果清军还是进行刚刚那种程度的进行,无移就是给明军的火铳手送靶子去的。

唯有全力一搏!

明军的火铳手不过三百余人,车炮营尚且有一段距离,无法发挥作用,此时此刻,以大量的步甲和弓箭手打前阵,弓箭手压制对方火力,步甲掩护打开通道,扰敌阵脚,而最后的一击,将由战无不胜的前锋、护军、骁骑三营来完成。

清军步骑缓缓逼来,在这德州以北的旷野之中,已经满是肃杀之气。

这种强军主力所带来的威压,绝非刚刚冲阵的杂牌部队可比。随着距离越来越近,这种庞大的压力也是不停的压在众人的心头,所有人都是瞪大双眼,紧咬双唇,双手把手中的兵器握的紧紧的。这个时候,才是最考验胆色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是真正考验一支军队从将领到士兵是否成熟的时候!

“传令全营,稳住阵脚,莫慌莫乱,扰我军心乱我阵脚者,必斩!”

到了此时,向来爱兵如子,或者说,把兵士当成兄弟的张全斌也是满脸铁青,原本一直带着微笑和从容之色的脸庞上,也唯有一片肃杀之色。

平虏军的车炮营已经证明了自己,左翼的徐州镇的官兵们也是展露了不俗的实力。最少,他们当得起强镇强兵的称号!

而平虏军的三营官兵,此时穿着最好的甲胃和军衣,手持着最好的兵器,吃着最好的军粮,领着最高的俸禄,也是承受着最强程度的训练……一切辛苦,唯有在此时此刻,才会有其真正的价值!

“火铳手,预备!”

就在平虏军的阵地上命令声此起彼伏的时候,对面清军的阵中也是一个甲喇章京猛然一挥手!

所有的步兵和弓箭手都开始快速移动,穿着红色和白色战甲或青灰色棉袍的射手们冲在最前,他们张开了自己硕大的步弓,铁羽斜搭在弓箭之上,只是等待着被主人拉圆,然后瞄准,抛射!

“三百步内!”

一个平虏军的火铳手哨官满头大汗,看着越来越近的凶狠敌人,他的双手都是忍不住颤抖着。

但在敌人逼近到二百五十步时,这个哨官反而平静下来了。

“近二百步,所有人,齐射!”

就在平虏军哨官挥动双臂,用尽平生力气怒吼出声的同时,对面的清军阵营中也是由一个个武官用满洲语下达着命令,然后那些面色狞恶的满洲八旗的弓箭手们就先是略微躬身,把硕大的步弓调整到最佳位置,然后用力拉动弓弦,一直到把弓箭拉的最圆,绷的最紧,接着便又是一声命令,所有人把手一松,千多支羽箭犹如一群飞蝗,嗡然一声,便是向着平虏军的阵前疾掠过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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