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她优哉游哉,路过便利店的时候,发生了这么一幕!!情节如下。
一名红发的嚣张少女拉扯着便利店的老板,两个人似乎在激烈地争执、抢夺着什么……
“这位同学你不付钱是不能够让你把东西拿走的!!学生不要做出违反道德的事情,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某老板激动地说道,手里还拿着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某红发女生嚣张地抢过东西,怒怒地说道:“我陌小熙要的东西没有拿不到的~!该死!说了老子身上没有带钱,先给我东西,下午会派人给你送来十倍的价钱!!!!!”
“不行!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是一个人的道德问题哦,根据我国我国刑法……”某老板又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
陌小熙实在受不了了,一把用力地推开他:“滚开!说了老子没带钱没带钱,你他妈就子啊这里吵吵吵!!信不信我让人烧了你家的房子!!还有,我现在有急用!我要带走这个东西!”
“这位同学我告诉你哦~~~你已经构成了抢劫罪!而且,你刚刚还威胁我啊你,你又构成了我国宪法的第一百某十条,构成了……”
“去死!!!”陌小熙抓狂了!!!怒怒怒!!就不是一个十块钱的东西有必要吗??
蓝兮兮在门外听得稀里糊涂,再看看他们手中争夺的东西,才知道,原来那个东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