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萧(2 / 2)

山河怒 博宇 1784 字 2022-11-19

“前辈,我天哥哥也是情非得已,他那般所为,都是为了保护我,若是前辈觉的怒气难消,还请责罚紫瞳吧,因为一切都是因紫瞳而起,跟天哥哥毫无关系。”紫瞳忙前行两步,来到妖莽枯泪的身前,轻轻一俯身,替罗天辩解道。

妖莽枯泪的目光望着紫瞳闪了闪,接着看了一眼身旁又欲再语的罗天,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说道:“好了好了,我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啊不,蛇吗?算了算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时我在这里住烦了,想换个新家好了,真是的,真受不了你们………………”

说完,接着只见他将头一转,望着彩铃仙子与袁曾海说道:“你们怎么还不走,难道还准备让我请你们吃宵夜不成。”

对于枯泪的话,两人并未理睬,而是双双均将目光望向了罗天,彩铃仙子更是满脸的祈求之色。

罗天冲枯泪拱了拱手,说道:“枯泪前辈,这个‘炽焰门’的袁曾海不能放他走,之前毁坏你洞府的起因就是他,而且他更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度想置我于死地,更是接连辱骂我的爱妻————瞳儿,于情于理,我今日必要将其击杀,还请前辈勿怪!”

听了罗天的话后,枯泪未置可否,而是看着依然瘫软的坐在地上的袁曾海,调笑的说道:“孜孜,看来你的罪状不少啊!这是你得罪了人家,人家找你报仇也是理所应当,怪只怪,你不该惹你惹不起的人,记住下辈子一定要认清人啊。”

说完,竟然再度的靠在了岩石之上,继续喝他的小酒,似是这里的事,再与他无关一般。

罗天望了望神情凝重的彩铃仙子与面色惨白的袁曾海,面色一冷,就欲出手将其彻底斩杀。

然而就在这时……………..

“天哥哥,你就放过他算了,好吗?我真的不希望看到你再有事。”紫瞳那纤纤的玉手,轻轻的拉扯着罗天的衣袖,出言央求道。

“瞳儿,我之前说过,没有人可以伤害你,否则我必会将对方彻底泯灭在这尘世之间,这是我为你所的誓言,不管对方功力多磨的高深,势力多磨的巨大,也都无法阻挡我保护你的决心。”罗天语声铮铮的说道。

“天哥哥,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你再受到任何的伤害了,难道你就不希望我能够与你二人,一同平平安安的踏遍这秀丽的山河吗?”紫瞳依然委声相求的道。

“可是…………….”罗天听了紫瞳的话后,也有些犹豫了。

“就算我求求你啦,好吗?”紫瞳面现哀求的冲罗天道。

罗天摇了摇头,无奈的一笑,充满溺爱的伸出手,轻然的刮了刮紫瞳的小鼻子。

继而转过头,看着身前面露惊恐与怨恨的袁曾海,说道:“算你运起好,若非瞳儿为你求情,我今天必然会杀了你,滚,快点离开这个地方,否则我不排除再度将你斩于剑下的可能。”

袁曾海充满怨恨的看了一眼身前的罗天,他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屈辱,他知道自己今日必然讨不到好了,而且能捡回一条命已经不错了。

若想报仇,根本是不可能了,此时不要说自己根本没有了再战之力,而且自己这一方已经没有一个人可以抗衡的了对方,并且看彩铃仙子的模样,似是也甚为惧怕对方,所以自己必须忍……………….

默默的自地上爬起,甩开了欲要搀扶自己的彩铃仙子,也不去拍打身上的灰尘,接着头也不回的向远处走去。

彩铃仙子看着好似一下子苍老了二十岁的袁曾海,心中轻轻的一叹,接着脸色充满复杂的看了一眼紫瞳与面无表情的罗天,轻轻冲二人服了服身,说道:“多谢二位道友的抬手之情,这份情意我彩铃儿记下了,若他日需要彩铃儿的地方尽管开口,只要是不离道义的事情,我绝对相帮,就此别过。”

紫瞳也拱了拱手,脆声说道:“彩铃儿姐姐慢走。”

看了看依然自顾自,喝着酒的枯泪,再度冲紫瞳微微一笑,拱了拱手,便飘然而去。

看着逐渐消逝在视线中的袁曾海等人,枯泪双目紧紧的盯着紫瞳,忽然开口说道:“小狐狸你的胆子还真够大的,竟然明目张胆的在人间走动,你也不害怕被那些自誉为名门正派的修真者给抓住,取丹炼魄吗?”

听了枯泪的话后,罗天的脸色立马一变,接着就欲动手将对方彻底拿下。

因为他知道,紫瞳的真实身份绝对不能让,除了他之外的任何人知道,否则必然要将对方彻底斩杀,以绝后患。

他心中明白,自己与紫瞳的结合是为世俗所不能容忍的,所以在自己还没有绝对力量保护紫瞳之前,绝不能让别人知道了紫瞳的真实身份,否则——————死。

“天哥哥不要动手,枯叔叔乃是我父母生前的至交好友,所以他能够通过我的气味,知道我的真实身份,这并不奇怪。”紫瞳忙伸手拦下了欲出手封杀枯泪的罗天,解释道。

“多谢枯叔叔的关心,我之所以敢随天哥哥一起行走尘世,是因为我身上带有我父母所遗留下来,可以隐藏气息与修为的奇物降灵玉佩。”紫瞳解释说道。

“原来如此,那么你此次到我这里来是为了什么?”枯泪听了紫瞳的解释,点了点头,好似大有深意的看了一眼紫瞳身后的罗天问道。

紫瞳看着枯泪的模样,知道瞒不住这个已经活了无数载岁月的老妖精,继而说道:“我与天哥哥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就是希望枯叔叔能够给炼制一把器物。”

枯泪神色不变,问道:“练器物?练什么器物?”

“萧!”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