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政务(1 / 2)

逐鼎 鞋子的无奈 1549 字 2022-11-19

燕州城发来的政务之中,除了上面两件事情外,还有一件需要赵询拍板决定的事情。那就是在各县城里治安军队,类似于以前的府军,有县里主管,负责一县的治安、剿匪、缉盗等事宜。

虽然规模要远小于以前的府军,但燕州城的火麟军麾下政务官员都不敢对此提议做出任何审批和意见。要知道,赵询现在在大力收编那些地主、商人的护卫和一些家丁,并严格控制他们名下家丁护卫的数额,超出者,暗影卫就会请你去喝茶。也就是说,赵询对兵权控制的极其严格,不允许不在控制下的私兵出现。

现在有人提议在各县城里县兵,政务上的官员也不好作出批示,就直接传到赵询手中,让其处理。这件事情的起因并不是军队上的事,而是民事上的事情。火麟军自拿下燕州城之后,就成为燕州府的主人,麾下的士卒来源很广,普通青壮、流民、府军、山匪贼寇、私军护卫等。

但是数月征战,自然也有不少伤亡,不少火麟军士卒因为身体受创,已经不能满足火麟军作战要求,无法继续在火麟军中效力。火麟军按照抚恤发放一定的补禄之后,会按照其意愿和身体状况,或放还归家,或安置在乡镇巡检司,或留在新兵营。然一些归家的士卒,就出了问题。有些士卒数年都过着刀头舔血的生活,脾气甚傲,一言不合,就会大打出手。

这些归家的士卒之中,一些不习惯突然间转为农民的生活,很不适应,结果就惹出一桩桩是非来,短短数月,就有百余人因为大大小小的事情受伤,杂七杂八的原因都有,但大都牵扯到退伍士卒身上。好在并没有人重伤和身亡,但麻烦就在这些惹事的人之中,大都有军人的身影,这让地方官员甚是头痛。

对此,赵询也很苦恼,虽然新兵营和巡检司能安置一些,但仍旧有很多士卒不能妥善处理,只好让其归家。但现在有人提议,在各县建立有县里主管的治安队伍,将那些不能参与敌军作战的退伍士卒,安置在其中。虽然不能与外敌作战,但威慑地方治安,缉拿盗匪,为火麟军培训士卒还是可以的,更重要的是,能让那些驻守的各县的火麟军脱身,归附军队,不必让这些战力强横的队伍困守在地方之上。

说起这个提议,赵询也是知道,其实就是再县里增加一个县尉之职,和燕国的府军校尉相似。但与府军校尉不同的是,燕国的府军不归县里管辖,只听府城都尉之令,都尉服从都督,当然,府县出现意外,他们也需协助。燕国的府军体系,是不能插手地方政务,而且是不能有一丝一毫。现在提出的这个类似的县尉一职,则是归属于县令之下,按照县之大小,成立县兵五百之千人,为一县兵甲之首,处理县里的治安等事。

说起县尉,就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局长,在秦朝就有,是秦、汉制度,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一般大县二人,小县一人。唐初再改为正,旋复为尉,县二或一人,掌分判诸司之事。宋县尉以阅羽弓手、禁止奸暴为职责。辽、金、元均沿设,至明废。不过,燕国并无此职,地方之上只有府军诸官。但部下府军,远超于县尉管辖之数。

考虑良久,赵询也觉得这个叫吕子良的家伙说得有理,将火麟军精锐驻守在诸县,是一种极大地浪费,且会降低士卒的战斗力。在地方上建立掌治安捕盗之事的县尉也是很有必要的。乡镇巡检司,县里有县尉。这样一来,就能将一些地处安全的诸县之中的守军抽出,为战事所用。更重要的是,也能安置一些退伍士卒。这些退伍士卒并不是所有的都是身体残疾不全,只是有些身体受创,不能继续参与激烈的作战要求,但留在地方,对付一些作奸犯科和山匪,还是绰绰有余,更重要的是,他们对自己,对火麟军还是很忠心的,也能减少地方之上骚乱事情的发生。

于是赵询做出批示,在各县成立县兵,立县尉一职,掌治安捕盗之事,一县有正职一人,副职两人,下辖县兵按县之大小,或数百,或一千。事由都尉府、暗影卫和政务司携手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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