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长安不过数十里路了。李博智抬头看了看天色,只要再加把劲儿,说不定能赶在天黑关城门之前进城,那样今晚他就能去拜见杨泽了。只是不知杨泽住在哪里,听说是一直住在兵部,可会不会换地方。却是没有打听出来了,毕竟诚亲王不敢派太多的耳目,在京城里打探消息,怕被人发现。
当李博文带队正走着呢,忽然见前面大路的拐弯处,放着几张胡凳,胡凳上面坐着好几个人,竟然清一色都是官吏的服色,衣着光鲜,都穿着崭新的吏服,就算不是官员,而只是小吏,可几个人一排坐着,看着也挺有气势的。
见那李博文大队人马过来,这几个小吏一同站起身来,当先一个小吏拱手叫道:“敢问马上之人,可是诚亲王王孙?”
李博文立即勒住座骑,心想:“他们怎么会知道我是谁,难道我在长安很有名吗?这不可能啊!”
他在马上也冲着这小吏拱了拱手,道:“某,便是李博文,请问阁下如何称呼?”
这几个小吏听了,竟然一起跪下,刚才说话那个小吏抬起头,满脸谄媚地道:“小人刑部主薄刘知玉,拜见王孙。”说着,还象模象样地磕了三个头,他身边的几个小吏也是如此,非常的恭敬。
李博文心中奇怪,刑部的主薄?虽然是个小官,可却也是官,可他们几个人为何只穿吏员的衣服,却不穿官服呢?
他是王孙,再怎么样也是李氏皇族成员,就算在太原装窝囊,可王孙就是王孙,身份还是远超一般贵族的,所以见有当官的给他磕头,也没怎么在意,只是感到有些奇怪罢了,他道:“各位大人快快请起,不必多礼。不知各位大人为何等在此处,可是专门等某的吗?”
刘知玉爬起身来,满脸都是笑容,道:“小人是奉了刑部王侍郎之命,特地等在此处的,专门迎候小王爷,我家王侍郎说了,只要小王爷到了,就立即迎接到他住的地方去。”
李博文微微一怔,心想:“王侍郎?不会是王配伦吧,听说他可是下任的刑部尚书,是燕王杨泽跟前的大红人,他怎么会在此处等着要见我呢,这个好奇怪啊!”
现在朝廷六部的刑部是没有尚书的,左右两个侍郎的官位也只有一个侍郎,就是王配伦这个侍郎了,王配伦是必定会当上刑部侍郎的,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只不过因为他的资历实在太浅,光靠紧跟杨泽的屁股后面是不够的,他还得有些资历才成,总不能几个月前还是一个县的小官吏,然后一蹦就当上了尚书之一吧,这也太明显了,好歹现在的尚书令沈得印,以前还是刺史呢,杨泽就算要安排自己人,也不可能做的这么明显,能让王配伦当侍郎,已经是火箭一样的升职了。
李博文听说是王配伦,他连忙道:“好啊,那便请刘主薄带路,引某去会一会王侍郎吧!”
那刘知玉立即上前,拉住了李博文的马缰,笑道:“由小人为王孙引路。”
李博文感觉有点儿不对头,他是来投靠杨泽的,说白了是来拍杨泽马屁的,还不知道能不能拍得上,可现在杨泽的亲信手下,嗯,是手下的手下,竟然来迎接他,这本来就够奇怪的了,还为他牵马,刚才还给他下跪磕头,这事儿怎么看怎么不对,都把他搞糊涂了。
可刘知玉一口一个王孙,李博文就又以为是对他王孙身份的尊重,所以感觉有点糊涂,却也没有反驳,没有拒绝刘知玉的“好意”。
刘知玉算是王配伦的心腹之一了,当王配伦一入主刑部时,刘知玉便是第一批投靠的人,拍王配伦的马屁,那叫拍得一个响,王配伦又在用人之际,便顺理成章地把能拍他马屁的人,安排到了重要的岗位上,而那些拍马屁的人是不是真能胜任,那就要看遇到什么样的事儿了。
当王配伦找来刘知玉,让他去完成这个任务时,刘知玉大喜,这种陷害人的勾当,他以前可没少做过,现在竟然对一个皇族王孙去做,这说明王侍郎很信任他啊,把他当成了自己人,那他当然要好好去办了。
等见了李博文之后,只不过短短几句话的功夫,刘知玉便给李博文下了定义,这是一个没有见识过真正世面,还嫩得很的一只小雏鸟,新鲜之极,适合一口活吞。
刘知玉牵着马,没走多远,便到了一座小镇子,镇子不大,大概只有百十户人家,说是村子也不为过,但房屋整齐,道路干净,还是用石板铺的路,一看便知这是一座很富有的小镇子。
进了镇子,刘知玉回头笑道:“王孙,这座镇子是宫里大总管梁公公的封地之一,以前是个大财主的,专门用来酿酒,富裕的很,富裕得很啊!”
李博文心想:“怎么非要叫我王孙,这两个字听起来,可颇觉刺耳,让人着实有些尴尬啊!还有这个小镇子是个宦官的封地?宦官竟然会有封地,这可真是莫名其妙了!”
他对朝廷中的事不太了解,自然不知梁大忠竟然被封了侯,而且还由杨泽给他弄了一大块的封地,他只是觉得一个宦官竟然有封地,实在是不可思议,这不是对朝廷封赏的讽刺了么,宦官凭什么会有封地啊!
等进了小镇子,还没走多远,原本空空荡荡的路上,却突然窜出来几十个彪形大汉,个个身高体壮,长相凶悍,这些大汉全都穿着军服,手提刀枪,那刀枪全都是超大号的,就如同这些彪形大汉的个头一样。
这些人当然就是渤海勇士了,其中领头的渤海勇士喝道:“什么人,竟然敢让朝廷命官牵马,报上名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