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死的跟老夫来!”
汤克宽带着头,从缺口就杀了进去。
后面的士兵都红了眼睛,不是说蒙古人多厉害吗,不是说他们骑射无双吗?老子倒要看看,有多大的本事!脑袋掉了碗大的疤,打赢了俺答,那可是一辈子的骄傲。
到了老年,面对着儿孙,很多老人除了年轻时候的饭量和力气,再也没有值得吹嘘的。他们不一样,他们打败了最凶悍的对手,他们曾经是最强大的战士!
“杀!”
“杀!”
“杀!”
……
大军相继突破战线,离着小站越来越近了。
“总算是来了!”泪水朦胧了双眼,俞大猷声音沙哑,喊不出来,他只能不停砸城墙,留下一个个带血的印子。
“老哥,咱们该出手了?”戚夫人一瘸一点,喘着粗气问道。
俞大猷想要点头,却习惯性地说道:“去请示唐夫人!”
“嗯。”
戚夫人心悦诚服答应着,事实上,她最知道王悦影的底细,对于兵法,她是一窍不通,可是从鏖兵开始,每到最关键的时候,王悦影总是奇谋妙计不断,小站的军民如臂指使,宛如一台高效运转的机器,愣是扛住了俺答汹涌的攻势。
近半个月的时间,到了最后,双方不是在打仗,而是意志的较量。
俺答已经忘了攻击小站的初衷,他只想证明,横行三十年的阿勒坦汗,大金国主,不是浪得虚名的!
至于城中的军民,同样坚信着,明会战胜野蛮,创造会战胜抢掠,天道酬勤,不劳而获者,注定要失败!
这是农耕和游牧的比拼,绝对不能输掉!
“决定胜负的时候到了。”
唐毅撩开了披风,露出了本来的面目,淡淡说道。谭光看到了大人,先是一愣,随机莞尔一笑,并不意外。
“跟了大人那么多年,我就知道您不会放弃自己的妻儿不管,果然我猜对了!”
唐毅拍了拍他的肩头,“怎么样,会骑马了吗?”
谭光喷了一口老血,不带这样的,都是骑兵千总了,还能不会骑马?
“好!该你们上场了。”
谭光一愣,“大人,我们还没训练好,光是人上城,马太贵重了,留下来。”
“不。”唐毅坚定说道:“光是训练,永远都训不好的,放心,你们需要充当的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稻草,虽然很关键,却不需要多少分量。”
谭光将信将疑,可大人吩咐,他从来不会打折扣。
立刻跑到了军营,换上了装备,明光锃亮的胸甲,同样闪烁耀眼的头盔,骑,佩刀,火铳,三大杀器,一个不少。
最关键是连战马都披着铠甲,只露出一双眼睛。
弗里斯兰马是纯血马,和本地马结合之后,诞生的后代就是失去父辈的高大和矫健,故此繁衍的速度不快,小站马场,只有不到三百匹,其中纯血的只有一百出头。
但是这已经足够了,谭光率领着三百名骑士,跨上战马的一刹那,竟然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真是太高大,龙驹的肩高普遍在一米七以上,个别能超过一米八,注意啊,只是肩高,还不算高昂的脖颈和灵动的头颅。
五百公斤的体重,加上骑士,还有铠甲之后,使得它们变成了不折不扣的重型坦克。
小站的城门艰难地推开,迎着夕阳,龙驹的队伍从城门出来,露面的一刹那,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傻乎乎看着这一支天兵一般的队伍,包括蒙古人在内,他们的战马,就像是玩具,可怜而滑稽。
近几年,一直在各个部落流传的噩梦终于变成了真的,长生天把神驹降临到了明人的手里。
龙驹踏着有力的节奏,逼近蒙古骑兵,突然它们骤然力,瞬间就到了面前,一匹匹的蒙古战马,被撞上了天空,龙驹嚣张地抬起前腿,狠狠踩向对手,踏着尸体,一往无前!
蒙古骑兵不可避免地开始瓦解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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