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中国人的婚姻,是要讲点“缘份”的。“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中国还有句老话:“捆绑不成夫妻,强扭的瓜不甜。”所以婚姻这种事,“组织”插手没有问题,但不能代人做主,更不能用“组织”作为武器高压强迫。
但是那个年代,就算不是部队里,平头老百姓家也难得有自由恋爱的,基本都是那种结婚前都没见过面的家长包办式的婚姻,男人一死,剩下的女人这日子可就艰难了,要是男人生前是部队上的或者是我党组织里的,还好一些,算是烈属,村上和县上要照顾的,地都由政府安排村里人帮着种了。
那些被鬼子屠杀的老百姓留下的孤儿寡母日子可就不好过了,山里的地贫瘠,是要下大力气伺弄的,女子们毕竟身单力薄的,日子就过的恓惶的很,整个十一分区这种算作烈属和不是烈属的寡妇就有一千多人!
出了这陕北籍伤兵要求入赘寡妇家的事情后,分区政治部和灵满行署一粗略调查,和这伤兵类似的事情居然还不少呢!得有个几十例的,在有些不太开化的村子里,这种事还造成了不太好的影响。
杨棒子自己不也是因为莲香的事情险些和老百姓动起手来的吗,当时和老百姓发生冲突这是政治上的大事!杨棒子回过头来想,当时是黄司令保着他的,要是没有黄司令,他闹不好就被枪毙了!
现在自己的部下又出了这类事情,该怎么办?杨棒子做了难了!
别说他作难了。这类事情在我党历史上一直都是个不太好说的话题。
说说俺和朋友们对我党“结婚”问题的一些看法。查看历史。自我党1937年抗战开始到1949年取得全国政权。前后共有三次结婚的高峰。
第一次结婚**是在抗战初期的1938-1939两年。那一时期,大批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女青年、女学生来到延安和各抗日根据地,这给了那些有一定领导地位的党政军干部们挑选配偶的好时机,因此,相当部分的我党领导干部都是在那两年结婚的。
你在无数我党党政军领导人的传记中都可以看到,他们一从外地回到延安,马上放下工作,立即到女学生成堆的地方去寻找对象。陈赓是个典型。连邓大人也不例外。当你“瞄准”了对象之后,剩下的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一切由“组织”出面去办。
由党的“组织”出面包办,解决你的婚姻即终身大事,这绝对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大景观吧?世界上恐怕没有第二个政党能这么办?敢这么办?因为这是要讲婚姻自愿的。除非是政治联姻,由不得自己。
试问:假如万一女方不从怎么办?霸王硬上弓强迫?我在各种传记和历史中均未看到有这方面的答案。反抗“组织”出面包办的人(主要是年轻的女方)肯定会有,只是不宣扬就是了。从那个年月过来的人,无论男女,在回忆中谈起这样的被组织包办的婚姻事情,好像还没有什么人觉得不正常的。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