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台北六(1 / 2)

“张姐,沈先生,再见。”

“再见。”沈冲挥了挥手,和黄韵玲告别,等张爱嘉开动汽车后,才说道:“这丫头,还不到]岁吧?滚石这是压榨童工啊,她不用上学吗?”

“没有啦,她只是放学后去做兼职而已。”张爱嘉解释道:“你可不要小看她,这丫头,心气很大的,说是要赚钱去维也纳上音乐学院,非常努力的。

“真懂事,有前途。”沈冲啧啧赞叹了几句,说道:“想当年,你这个年纪,估计是疯疯癫癫的到处玩吧?”

“我那时候确实挺叛逆的,专门和我妈妈对着于,她不让我于嘛,我一定要去于。”张爱嘉面露缅怀之色,然后轻叹一声,说道:“现在想想,以前真的不懂事,哎,眨眼之间,我都老了,马上三十了。”

“三十一枝花,越老越迷人。”沈冲腆着脸说道:“我最喜欢你这样的,熟透了,就好像六七月的水蜜桃,咬起来汁鲜肉嫩,细腻可口。”

张爱嘉被他暧昧的词句弄的面颊酡红,瞪了他一眼,威胁道:“你要再敢胡说八道,我一定报警说你耍流氓,调戏妇女,让风化组的人把你抓起来。”

沈冲嘿嘿笑了几声,过了一会,说道:“你今天表现的有点特别。”

“怎么了?”

“以前可从没在外人面前,和我有亲密动作,今晚居然主动挽着我的手,美人垂青,受宠若惊啊我。”

“去。”张爱嘉给了他一个白眼,说道:“有外人在场嘛,我委曲求全,照顾你大男人的面子。”

“真是兰心慧质,贤良淑德,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张爱嘉心思细腻,偷眼看了看他,然后轻声说道:“罗大佑一直对我有心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所以就……”

“我明白。”沈冲点了点头,龇牙咧嘴的说道:“不过我还是吃醋了。”

“小心眼我又没做对不起你的事。”

“才子佳人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沈冲撇了撇嘴,双手抱胸,说道:“得严防死守,一刻也不能放松。”

“你不也是才子么?”张爱嘉陪笑着说道:“随随便便就出口成章的,再说又没人说才子一定是会写歌做音乐的。”

“我的才华,岂止出口成章,告诉你,我也会写歌的,而且是三步成歌,七步成诗的水平。”沈冲傲然一笑,驱散心中的不良想法,说道:“要不,我也给你写首歌?”

“那你写吧。”张爱嘉看了看仪表盘,说道:“从这里到我住的地方,还有五分钟的车程,沈才子,你要是能在这段时间里写一首歌出来,我以后就对你死心塌地,从一而终。”

穿越至今,还没装成功过,今晚在美人面前,可不能再出错,沈冲想了片刻,然后清了清喉咙,说道:“一,二,三,四……,我写好了。”

“那你唱出来,我听听。”

“听好咯。”沈冲从没当着原唱的面剽窃作品,有点气虚,他再次调整了一下,才开腔清唱:“你出生于50年代,日子过得舒舒服服是应该,每天运动持续美白,一点也不输给十八岁的女孩,你出生于50年代,青春少艾转眼已成了师奶,当年的再摆一摆,七折八扣还是有几分姿态,就算有什么惊动也不会惶恐,因为已经一眼朦胧,其实什么话你全都听得懂,只是装作想不通,因为不想去追究失去了的梦,所以说很享受平庸,但是总会有些时候忍不住,年少般地蠢蠢欲动,想起73年的时候换个念头,想起年的时候,想要就有,来不及在三十岁前拼命追求,时间匆匆就溜走……”

“喂,喂,专心开车,别人唱歌拿钱,我可不想唱歌进医院送钱。”

张爱嘉把车随便停在路边,转头看着他,上上下下的来回打量,一脸惊喜,其中还夹杂着灼热的情绪。

这首《年代》是张爱嘉在年发行的专辑《3040爱的精彩》里一首调侃自己的歌,带有些许自传味道,此时拿出来,自然让她动容——还有谁能比自己更了解自己呢?而谁又不希望有个贴心知己的爱人呢?

沈冲匆忙之间改编,底气不足,为了掩饰,他挑了挑眉毛,表情夸张的说道:“不错吧,合不合你的心意?算不算才子?”

“才子你个大头鬼,我才不信是你写的呢”

嘴上虽然这么说,可是笑意隐隐,目光盈盈,柔情蜜意弥漫,让沈冲心神俱醉。

剽窃装x这么爽,以前怎么没发现……

他正心情愉快的胡思乱想,张爱嘉忽然凑上来,亲了他一下,然后缩回去,一边手忙脚乱的发动汽车,一边说道:“就算是你写的吧,给个奖励,大才子。”

“这个奖励,太微薄了吧。”沈冲抱怨,说道:“不如等会来点别的,比如鸳鸯戏水?”

“想得美。”张爱嘉横了他一眼,说道:“你那歌,才写一半而已,不算完成。”

“但是还没到家,我可以继续唱。”

“不准再唱”张爱嘉咬了咬嘴唇,说道:“回家后,我去洗澡,你去写歌。”

“喂,起床了。”沈冲拍了拍被窝里张爱嘉的娇躯,说道:“一会要去参加剧场开幕仪式,再不起床就来不及了。”

“剧场开幕仪式有什么好去的。”张爱嘉慵懒伸出一只胳臂,睡眼蒙蒙的说道:“你去好了,我再睡会。”

“说好了一起去的,哪能临时变卦。”沈冲搓了搓手,说道:“快起来,不然我要用寒冰抓桃手了。”

“真是搞不懂,剧场开业为什么也要搞个仪式。”张爱嘉一脸恐惧,撑着手臂,半坐起来,拉了拉睡衣的吊带,遮住外泄的春光,说道:“那是你投资的物业,你去放几串鞭炮不就好了,反正你又不经常来台北,没人在意。”

“越来越懒。”沈冲把昨晚丢的乱七八糟的衣服捡起来,丢上床,说道:“快起来,今天剪彩有大人物到场,去迟了不太好。”

“大人物又怎么样?”张爱嘉不情不愿的在床上磨蹭,撒娇道:“再大的人物,也比不上冬天早晨的被窝。”

“教主,你想要传教,明天赶早,今天不行。”

“什么教主?”

“回笼觉教主。”沈冲用手指挑起一件黑色蕾丝内衣,说道:“你再不起来,小弟弟就要蠢蠢欲动了。”

张爱嘉招架不住,嘟着嘴,说道:“你先出去,我要起床换衣服。”

“老夫老妻了,昨晚什么地方我没看过。”沈冲嘴上说着,却转身走了出去。

美人换装,确实是赏心悦目的事,但男女之间,多点私人空间和想象空间,更有好处。

洗漱完毕之后,张爱嘉换了一身翻领毛衣加白色小夹克的衣服,走出房间,说道:“走吧,家里没东西吃,出去吃早餐好了。”

“不行,不行,换一件衣服。”沈冲直摇头,说道:“换礼服吧。”

“你想我死啊?”张爱嘉下意识的摸了摸胳臂,说道:“外面有风,大冬天的穿什么礼服。”

“那换一件好看一点的。”沈冲双手一摊,说道:“这种买菜大妈装,怎么能去参加剪彩仪式。”

“你才买菜大妈。”张爱嘉翻了个白眼,不过还是回到卧室,换了一身黑色的套装,把头发盘起来,提着一个带链子的手包,很有典雅文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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