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一章 吴淞江(2 / 2)

官居一品 三戒大师 1237 字 2个月前

一看鸭巴子似的黄十,众人陡然止住声音,唯恐也获赠两根大肉肠。

沈默望向那黄七的儿子道:“还不从实招来,免一顿皮肉之苦。”

那孩子还不满十六岁,早已经被吓傻了,闻言便竹筒倒豆子一般,将事情的原委讲出来:原来他们家别无他业,靠着一个工场,几张织机为生,但由于他父亲是瞎子,素为祖父不喜,所以向来偏爱他叔叔,将工场交给叔叔管。而他叔叔更是刻薄,一个子儿都不给没有劳动能力的父亲……

与叔叔家悬殊的贫富差距,让这少年十分痛苦,便把这笔帐都记在偏袒叔叔、歧视父亲的祖父身上,祖孙俩关系极为恶劣,最终有一天,在一次剧烈的争吵之后,用自己削尖了木剑,从背后袭击了祖父。当时家里只有他父亲一人,现此事可吓坏了,但为了儿子,就想出了替罪的办法。

沈默这才让人将那黄七带回,见儿子已经全盘招人,黄七也没法再隐瞒下去,将代替儿子顶罪的事实供认不讳,最后俯泣曰:“大人,都说是子不教父之过,请大人看在孽子还未成年,不懂事的份儿上,饶他一条性命,惩罚我这个教子无方的父亲吧。”

沈默看一眼那面如死灰的少年,沉声:“案情已明,暂且将此父子二人收押,今日公审到此结束,结果待本官斟酌后,择日宣判。”说着意味深长的看那黄十一眼,一拍惊堂木道:“退堂!”

众人虽然意犹未尽,只好一齐跪送府尊大人。

签押房中,沈默、王用汲、归有光三人对坐,归有光笑问道:“大人怎么确定是那黄七的儿子呢?”

上大案后的沈默,已经除下官服,换一身大襟、右衽的淡蓝色便袍,啜一口香茗道:“那是凌迟之罪,若不是为了骨肉至亲,谁愿意代人受过?”说着搁下茶盏道:“昨天过午叫来了死者的女儿,也就是黄七的妹妹,我详细询问了他们家的关系情况,就猜测真正的凶手是他的儿子,所以今天故意让他们生离死别,一看那少年不自然的举动、不符常理的神情,我心里就有了谱,再趁他心神不宁之时追问,自然水落石出了。”

“大人英明!”两人心服口服道:“我等所不及。”

“不要说这个,”沈默摇摇头道:“先说说这个案子该怎么判吧?”

“按大明律,杀害祖父母者,与杀害父母同罪,当凌迟处死。”王用汲道:“又有‘凡知同伴人、欲行谋害他人、不即阻当救护、及被害之后、不告者、杖一百。’”顿一顿道:“所以下官的意思是黄七杖一百,就不追究他代人顶罪的责任了……毕竟虎毒不食子,父亲想保护儿子,也是人之常情。”

“说的好,”归有光道:“我赞同润莲这一判。”

“那他的儿子怎么判?”沈默问道。

“这个……”王用汲踌躇道:“他马上就十四岁了,‘恤幼’这一条,已经不能适用了,所以没有轻判的理由。”

“看来你是支持凌迟?”沈默道。

“是的。”王用汲点头道:“这是人伦大罪,如果不从重判决,难以平民愤,彰教化。”

“震川公呢?”沈默问归有光道。

“下官基本同意润莲的看法,”归有光寻思片刻道:“不过毕竟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用凌迟似乎有些不妥……念其年幼,判个绞刑吧。”说着沉声道:“这个案子已然如此,报去省里,按察司定然会加重判决,最后应该会是‘斩立决’。”

说完,与王用汲一起问沈默道:“大人怎么看?”

“其罪可恨,其情可悯……”沈默摇头叹息道。

听了沈默的话,王用汲道:“大人,那暴戾少年如此灭绝人性,万万不能宽恕,也无法宽恕的!”

“我知道!”沈默沉重的点点头道:“但一命换一命就可以了,就不要把他的父亲也赔上了,吩咐他们行刑时棍子落轻点。”

归有光道:“大人,您就是要救人,也不能用这法子啊,不然外人只会以为是下面人同情黄七,反倒会觉着您过于严厉了。”

“你说的有道理,那就杖三十吧。”沈默点头道:“让他们不要伤人。”

“这样可以。”归有光点头道。

“还有,”沈默道:“根据黄七的妹妹反映,其实他们父亲早就不管账了,都是黄十的媳妇管钱,而对黄七一家苛刻的,恰恰就是黄十的媳妇,这女人又每每以‘父亲不许’为借口,不给黄七应得的生活费,还挑唆父亲与黄七的关系,结果导致父子关系越来越僵,让黄七的儿子信以为真,误将祖父当成了仇人。”

“说起来这个悲剧,离不开黄十和他女人的作孽。”说着指节轻轻一扣桌面道:“不能让他们得意,否则以后哪有黄七的活路?”

“就算这个说法是真的,”归有光道:“我们也没法治他们的罪,只能谴责一下罢了。”

“谴责有什么用?”沈默沉声道:“等着吧,过上十天半个月,他们自己就该把把柄送上了。”说着小声道:“派人盯着黄家,一旦黄七的老婆被撵出来了,就把她找来。”

“大人……”归有光老于世故,仿佛有所醒悟道:“您要钓鱼吗?”

“不错。”沈默翻翻白眼道:“我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七天后再次过堂,待苦主黄十在堂上站定,沈默刚要带人犯,外面登闻鼓响。

沈默停止审案,命人将击鼓之人引进来,那黄十一见那来人,不由变了脸色,心说:‘这女人来干什么?’来者正是刚被他撵出家门的大嫂!但是嘴巴到现在还没消肿,打死他也不敢多嘴。

沈默问她是什么人,所告何事?

女人哭道:“民妇黄李氏,状告叔叔黄十一家,将我无辜赶出家门。”

“可有此事?”沈默问黄十道。

“她男人和儿子都犯了罪,收了监。”黄十道:“她还有什么资格在我们黄家住下去?”

“哦,”沈默颔道:“是这样子,那好吧。”说着一拍惊堂木道:“带人犯黄七。”

黄七便被带将上来,沈默便宣判道:“黄七,你包庇弑祖凶手,并妄图替其顶罪,按律当杖责一百,然父子之情乃是人之大情,你身为父亲,愿代子受过,也算有情可原,故而减为杖三十,你可有异议?”

如此轻判,黄七自然没有异议。

沈默又看向黄十道:“待行刑之后,你哥哥便可以开释,你还不想让他夫妻两个回去吗?”

黄十知道不能硬抗,便退让道:“可以。”

沈默又问道:“你父亲可留下遗嘱?”他敢打赌是没有的。

“什么遗嘱?”黄十懵懂道。

“看来就是没有了,”沈默沉声道:“来人,把黄家的财产清单呈上来。”

衙役便将一张纸呈到大人面前,沈默看一眼道:“你家共有宅院两处,织机九台,对吗?”

“大人,我们家就一处房产,”黄十脸色蜡黄道:“织机也只有五台呀。”

“大胆!”沈默一拍惊堂木道:“你们两公母瞒得了那糊涂老爹,还想瞒过本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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