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枪炮如雷。在美洲中部大平原上面,在密苏里河以北的旷野上,两支百万级别的军队的先锋已经碰撞在了一起,展开了血腥而激烈的格斗。冲当美军前锋的同样是骑兵,同样精锐,同样的火力强大!
这里可是拥有辽阔平原的北美。无论东华、美利坚帝国还是美利坚联盟国,都可以说是马背上的国家。马在这片富饶的大6上根本不是什么稀有物种。因而三国的军队都有大量的马匹,也有相当精锐的骑兵。
而且这三个国家的骑兵的展思路都差不多,他们可不是死脑筋的旧大6骑兵,总是固执地留恋马刀和长枪。北美大6这里的牛仔,无论是白人还的华人,都一致认为左轮手枪才是最好的近战武器,如果一把不够就配两把,再不够就干脆买一支连珠步枪。枪这玩意儿怎么都比大刀片子好用吧?所以这三个北美国家的骑兵,早就已经忽略了长枪、马刀的骑乘冲锋,而是把自己变成了彻底的骑马步兵。骑马行军,下马射击!虽然场面不好看,但却非常的实用。
当白启礼带着自己的警卫连赶到正在交火的前线时,训练有素的东华骑兵已经在战场上展开了战线,战术也和步兵一样,以排为单位,围绕一挺73式水机关枪展开。这种配属给骑兵的73式机关枪和步兵型号还有所不同,是带有一个可以抵挡子弹的钢铁护盾的。可以有效防御敌人狙击手的精确射击,在迫击炮尚未普及(目前只有明军才拥有)的时代,这架机关枪在战场上绝对是个很难对付的火力点。
五个连的东华骑兵已经在旷阔的战场上面展开了十五个这样的火力点。形成了一个1o公里的宽阔正面。骑一团的团部也运动上来了。占了一个被废弃的农场作为据点。
白启礼策马赶到的时候。两边的交火已经暂时停止了。骑一团的团长也是个青年,名叫王坚,字子华,和白启礼是军校同学,今年只有25岁。白启礼走进临时团部的时候,他正在火油灯下面和团部主任参谋研究地图。
“子华,情况怎么样?”白启礼也不等王坚他们立正行礼,张口就询问起来了。
“一场遭遇战。打了2o分钟,算是平手吧。”王坚还是给白启礼行了军礼,“对面的老美最少有十二挺机关枪,应该是十二个连。和我们一样,也展开防御了。”
“伤亡情况怎么样?”白启礼习惯性的用马鞭敲打着自己的皮靴,每当心情紧张的时候,他都会不自觉的这样做。
“死十八个,重伤十个,没有人失踪,”王坚道。“敌人的伤亡不详,不过我们抓到一个走散的美国骑兵。正在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