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载漪(1 / 2)

《东京条约》签署一周后,中日两国迅速完成了换约手续。

转年一月,包括美国公使在内的西方五大国和日本公使一起在北京签署《关于维护中国领土于主权地位的约定》也成为《北京条约》,之后各国公使又和中国政府签订了《六国襄办铁路专条》。

这两则条约是以赫伯特备忘录为基础,其最终条款是西方各大国相互妥协的产物。《北京条约》的签署使日本在国际上第一次获得和列强同等的地位,这也标志着德国苦心经营数年的远东政策终于结出了硕果。

《北京条约》共有四款:第一,将中国之江河及沿海各口岸各国贸易及其他正当经济活动,自由开放,毫无差别,此为列强之共同永久利益;签约国政府相约凡其势力所能及,对于一切中国领土均应遵守此原则;

第二,各签约国政府不得利用现时之纷扰在中国获得任何领土利益,其政策应以维持中国领土不变更为指归;

第三,若他国利用中国现时之纷扰,无论用何种方式,欲获得领土利益时,所有缔约国关于为保护本国在华利益所采之步骤应保留初步之谅解;

第四,各国政府应将本协定通知其他关系列强,如奥、比、西、荷等国,并请其接受本协定所采原则。

《六国襄办铁路专条》主要约定了中国政府与列强以合股的形式成立中华铁路总公司,共同建设和经营中国境内的所有省际干线铁路,条约规定“公司”在铁路建成后的50年内拥有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将交给中国政府自行管理运营。

期间有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事件,美国政府以“《六国襄办铁路专条》带有强迫性质,并非中国的本身愿望”,因此声明美国公司不参加中华铁路总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奥国的代表顶替了美国人在专条上签字。

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中华铁路总公司的框架基本敲定。其中,公司总资本金一万万两,中国政府以现银2500万两获得公司25%的股份;英国远东铁路公司占有20%股份;俄罗斯北华铁路公司、德国亚洲铁路公司、法国东亚铁路公司分别持有15%的股份;奥地利中国铁路公司和日本大陆铁道株式会社各持有5%股份。

英国公司之所以能压过其他大国获得20%股份是由于赫伯特之前承诺的结果。日本和奥地利方面,虽然股份不多,但是5%的比例也很重要,当英国和中国代表在公司董事会上取得一致,那么至少还需要5%的股份才能确保其主张获得通过。

专条还规定公司董事长(总办)必须由中国人担任,其中第一任总办是李鸿章的心腹,著名的实业家盛宣怀,日后他也成为帝国首任交通邮传大臣。

《北京条约》和《六国襄办铁路专条》的签署对于中国历史的影响是及其深远的,这使得若干年后中国的政治形态终于进入一种可控的路径。同时中华铁路总公司在成立十年之后开始获得稳定而丰厚的回报,公司的分红款使清王朝由此获得了一项长期而惬意的财政收入。

比洛在华期间,除了和李鸿章商定了关于德**舰在胶州湾的停泊事宜外,还同当时毫不显山露水的御前大臣、端君王载漪进行了一次深入交谈。

前者由于俄**舰曾经在1887的冬季在胶州停泊越冬,所以德国援引此一成例,认为各**舰都享有这一权利。李鸿章由于此前对德国做过承诺,因此对此未加阻挠,而且称赞比洛虑事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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