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明黎友好通商条约》(1 / 2)

大明日月 伯伦散人 1913 字 2022-11-22

谈判小组第四次和郑梉见面的地点不是选择在府城之内,而是约定在了军营的外面。这是因为这一个月以来,整个混成团也没闲着,一直都在搞基建。整个兵营的面积扩大了3倍,而且分成了内城和外城2个部分。内城城高达到了6米以上,外城也有将近5米的城墙护卫。沿着外城,1000多人日夜不息的挖了一条护城河,把河水引了进来。从三艘炮艇上搬下来的20门30舰炮现在已经全部拨给了陆军营,被安置在了高高的城墙之上。同时,在军营外的海边,修建了一个简易码头。三艘炮艇轮流从榆林湾运送来了大量的粮食和物资,足够整个混成团1000多人半年的消耗。鉴于此,谈判小组决定向郑梉显示一下榆林湾的实力和在此常驻的决心。

“清都王,大王观我大明军营以为如何啊。”陆天翔笑呵呵的问道。

“陆主事,天朝上国,果然是军威森严,本王佩服。”陆天翔给自己临时封了官,大明朝礼部主事,反正这郑梉也不知道。

“清都王。我们先前所议之条款,不知清都王考虑的如何?”陆天翔依旧笑呵呵的问道。

“陆主事。”郑梉的心里对这个看似有点像大明官吏的人还是半信半疑,“你们所拟之条款,本王以为过于苛刻,即便上报吾王,恐也难认可,请恕本王万难从命。”

“清都王。”蒋北铭半带威胁的说道,“就算你万难从命,难道你觉得我们还会走吗?”

郑梉压了压心中的闷气:“既然你们自称是天朝上国,礼仪之邦,那么本王认为,你们也不会强人所难吧。”

蒋北铭心中骂道:“你这个老狐狸,居然拿仁义道德来压我们。”

“呵呵,清都王所言极是。”陆天翔笑道,“我等既是天朝使节,自不会强人所难。清都王,我们先前所拟之条款全部作废如何?”

“不知陆主事此话何意?”郑梉听了陆天翔的话有点犯傻。全部作废?难道这些人又要打,还是要走?

“清都王请过目。”陆天翔一挥手,史显扬把新写的折子递了过去,“这是我们新草拟的合约条款,清都王觉得这份条款如何?”

郑梉半带疑惑的结果折子,打开观看。第一页上赫然几个大字,明黎友好通商条约:

“兹因大明皇帝,安南国王,欲以两国友好之目的,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明皇帝特派钦差礼部主事陆天翔、海南卫百户蒋北铭,会同安南国清都王郑梉;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1,嗣后大明皇帝、安南国王永存平和,所属臣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2,自今以后,安南国允许大明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安南沿海之鸿基、岘港、普利安哥等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明皇帝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于此地,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明人按照所议之款,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3,因大明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明朝特向安南国租借鸿基附近一地,租期99年,每年交付安南国租金白银3000两。

4,今后凡我大明子民,均需遵守安南当地之律法。如有特殊不通习俗之处,引起争端,则由我大明领事,管事协同安南国一同裁决。

5,为通友好,前述言明开关俾大明商民居住通商之鸿基等三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由双方协商而定。大明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大明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6,双方因前次误会所致,互有攻击,各有损伤。特此约定,大明朝恩准赔付安南国白银10万两,以抚恤死伤将士;安南国需支付大明朝白银18万两以安圣意。双方各于2月内付清。

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安南国清都王郑梉奏明安南国王应允。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

崇祯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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