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得到正式任命,但是在克里斯蒂安被那帮特勤局的人带走之后,皮蓬就接管了联邦调查局。
只能说“接管”,还谈不上“掌管”。
与任何一家情报安全机构一样,在联邦调查局只有局长拥有最高权限,能够调阅所有机密文件,其他情报官员的涉密权都受到限制,只对本部门的情况有所了解。如果需要调阅其他部门的机密资料,需要获得相应授权。虽然皮蓬深得克里斯蒂安的信任,但是克里斯蒂安没有给他特权。
这就意味着,他暂时无法掌握其他部门的资料,也无法获得那些只有局长才有权查阅的机密文件。就算他获得任命,成为联邦调查局的代局长,也要走正常流程,也就是花上几天时间才能获得相应授权,然后由司法部派来的技术人员为受到保护的机密资料解密,而这也要花几天时间。
皮蓬并不急,他本来就是反恐部门负责人,而当务之急是应对恐怖威胁,所以他掌握的资源已经足够了。
只是,由白宫发来的内部通缉令,完全打乱了皮蓬的工作计划。
在他看来,克里斯蒂安被那些特勤局的人带走之后,这件事就算结束了。让他没想到的是,克里斯蒂安竟然逃走了,而且跟唐旭宸在一起,也许是唐旭宸把他救了出来,他已经成为联邦通缉犯。
这个结果,远远超出了皮蓬的预料。
在向总统、准确说是向总统的国家安全顾问诺亚告密的时候,皮蓬根本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他这么做,不是要对付克里斯蒂安,只是认为克里斯蒂安所做的事情对美国的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威胁,如果不立即阻止,后果将难以设想。不管怎么样,克里斯蒂安不该跟头号联邦通缉犯合作。皮蓬相信克里斯蒂安不会出卖美国,只是觉得克里斯蒂安被利用了,也认为这么做是在帮助克里斯蒂安。在皮蓬看来,让克里斯蒂安暂时离开联邦调查局是阻止他跟继续跟唐旭宸合作的唯一办法。只要查清楚真相,证明唐旭宸才是罪魁祸首,克里斯蒂安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也就是为了救出尼古拉斯才跟唐旭宸合作,总统就不会因此给克里斯蒂安定罪。
当然,关键是抓住唐旭宸。
为此,皮蓬调集了联邦调查局的所有资源寻找唐旭宸。
只是现在看来,并非这么回事。
由中央情报局发来的那张照片很清楚,跟唐旭宸在一起的,不但有克里斯蒂安,还有尼古拉斯,而且从照片上看,克里斯蒂安与尼古拉斯都没有受到胁迫,也没失去自由,他们是自愿跟唐旭宸合作。
克里斯蒂安为什么要跟唐旭宸合作?
皮蓬想不明白,也没有去想。在总统发布了内部通缉令之后,局势已经一目了然,克里斯蒂安背叛了美国。
现在,要找到的不只是唐旭宸,还有克里斯蒂安。
只是,忙了一整夜,依然没有多大进展。
皮蓬反复看了中央情报局发来的那些照片,最初的时候,他还不是很在意,毕竟中央情报局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情报机构,搜集情报的能力十分强大。只是现在,他产生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疑问。
这就是,中央情报局如何获得了这些情报?
要知道,联邦调查局的规模不比中央情报局小多少,而且是国内执法机构,在必要时能调动各地的警察,因此在国内反恐行动中,联邦调查局的实力更强大,理应在中央情报局之前获得这份情报。再说了,总统没有下令提高反恐警戒级别,因此只有联邦调查局在进行相关调查,包括中央情报局在内的其他情报安全机构没有动员起来,最多只是提供支持,没直接参与调查。如果情报来自国外,那还说得过去。可是这份情报来自国内,而且事发地点离华盛顿不远。联邦调查局使出浑身数解都没能获得有价值的情报,中央情报局却靠运气获得了关键情报!
说白了,这份情报的来源肯定不简单。
在到反恐部门之前,皮蓬干了几年的侦探工作,破获了很多联邦大案,对犯罪行为有很深刻的认识。
来历不明的东西,肯定有问题。
就算这是一份关键情报,也肯定有人做了特意安排,确保起在关键时刻送到关键人员手上,发挥关键作用!
显然,这个关键人员就是皮蓬。
那么,关键作用是什么?
产生这个疑问之后,皮蓬意识到,克里斯蒂安很可能遭到陷害,而他在无意当中成为了阴谋家的帮手。这就是,他给诺亚打的那个报告成为了整起事件的起因,也因此导致克里斯蒂安被特勤局的人带走。
果真如此,就是皮蓬害了克里斯蒂安。
皮蓬知道,他必须做些什么来弥补犯的过错,至少得证明克里斯蒂安的清白。
该怎么办?
把发生的事情仔细疏理一遍之后,皮蓬开始调查,而第一个要查的,就是那些来带走克里斯蒂安的家伙。
在编制上,特勤局也属于司法部,为司法部下属的一个专门负责总统、副总统与重要联邦官员个人安全的**机构,并且接受司法部与白宫双重领导。简单的说,如果只是负责总统的个人安全就由白宫领导,而其他高级官员的个人安全则由司法部负责,因此特勤局需要向司法部负责。
如果涉及到法律事务,即便是白宫下达命令,也得在司法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