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雨点敲打着窗棂,发出嘀嘀哒哒规律的声响。暖黄的秋夜,无心睡眠。
桑离开始验货,先是剥了秦榆的外衣,又剥了他贴身的黑色t恤,然后认认真真……验货。
她将室内所有灯都开到了最亮,生怕验不清楚。她的眼睛都快贴到了他的胳膊上:“看来曲医生的猜测没错,你也具有了自动愈合能力。”
事实上,秦榆那天故意在警察到的一刻,让杀手刺进他的胳膊。后来他被送进最近的空军医院,作了紧急处理。
曲哲赶到后,便悄悄换了他的药,不让他进行任何药物治疗。他观察了伤势后,精确推算出秦榆的伤口自动愈合时间为三至四天。
从出事到现在,正好四天。
秦榆毕竟不像仔仔得天独厚,是以自愈所需时间稍长了些。但这也比正常人的体质,好上百倍千倍。
桑离用手摩挲着秦榆愈合的伤口处,那光滑的皮肤上,竟是完全没有一点印迹,就像从来没有利器刺入。
相反,桑离被碎屑所伤的伤口,却和普通人一样,上了药都还在隐隐泛疼。
她的手上,胳膊上,脖子上,到现在都还伤痕累累。只是因为轻伤,并不严重,才令大家稍稍心安。
这也是曲医生感到不解的地方。从发现仔仔的愈合能力开始,他就在解读这个问题。这说明,药需要经过某种媒介,合成另一种形态,然后再传输出去,最终使得拥有者身体变得强壮或是具有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