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还是不相信,狂怒能在一天之内将一千遍抄完,
于是,吃完晚饭之后,千千散步时随便的去看了看,
没想到,真是长了见识,第一次见识到:何为奋笔疾书--
只见狂怒站在院子中,扎着稳实的马步,手中拿着一只毛笔,在写字前,竟然微微提气,
然后--
手中的毛笔如闪电般的疾驰了起来,
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千千目瞪口呆的看着狂怒,这这这,简直太离谱了,用投掷暗器的速度来使用毛笔,此时那里还看得清楚他手中握的是什么,只看得见,在他的手掠过之地,留下一路的——认不清楚的字,
但千千相信,这与速度无关,狂怒这种莽汉,能把墨隐给的书上的字认完,都不错了,
狂怒真是很拼--
看着一旁堆成小山的白纸就可以看得出,他有多努力,
听说,从他得到自己的“恩典”后,便开始在这里不停的写着,不吃不喝,
其实,也蛮心酸的,
紫烟进宫好几天了,杳无音讯,赫连无情那个老东西,消息封的相当好,宫中虽然也有内线,但没有消息能送出来,就知道赫连无情有多谨慎,
终于,狂怒又写完了一张纸,抬起头撩过袖子擦汗的时候,便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千千,
此刻,狂怒看向千千的眼神里,满是——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