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午夜时分,在大街头像了孤魂野鬼闲逛了一整天的冯妙莲,终于逛进了一家“多情1998”的酒吧。
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成熟点,没那么小萝莉,她故意的穿上了很暴~露的欠扁小吊带,一条短得不能再短的牛仔裤热裤,红色高跟凉鞋。
还化了浓艳的妆,戴了假睫毛。
那睫毛很夸张,像蜘蛛腿一样又粗又长。而冯妙莲一张小巧的嘴,给涂得血红一片。在光怪陆离的彩灯下,给人鬼魅,阴郁的感觉,
冯妙莲希望,如此青春洋溢,如此美丽性感的她,往灯红酒绿,觥筹交错的酒吧一站,就会有色迷迷的男人蹭上来,把她带走——带到哪儿都行。
无论天堂。
或地狱。
但,事实并不像冯妙莲想像中那样。她水灵灵的十八姑娘一枝花,极尽风骚地站在光怪陆离的彩灯下,卖弄风情良久,仿佛蒲松龄笔下的狐狸精,扭动着盈盈一握的小蛮腰,媚眼如丝那样的左顾右盼。
可是,就是没有男人走过来,跟她搭讪。仿佛,酒吧里所有的男人都他丫的瞎了狗眼似的,无视她这个天生丽质难自弃的大美女存在。
冯妙莲很是沮丧。
好半天后,她很悲催地承认,她的勾男处~女秀壮烈地失败了。她无精打采地走到吧台,一屁股的坐在那儿,摸出一包烟来。
烟是刚才在酒吧门前的那个小烟摊买的,是520,烟嘴很煽情地印着一个红色的桃心。据说,“520”是“我爱你”的意思,狗血得很。
爱个鸟!
冯妙莲想,她没人爱,也没人让她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