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将近中午,警察叔叔来了,站在我面前,问:
“那几个人,是不是你杀的?”
我点头,没错。
这么简单的问法,我没有空子可钻,也没有否认的必要。
警察叔叔也很干脆,指指他身后的警察叔叔,说:
“你跟他走,去看守所。”
我皱眉,嘛意思这是?看守所,也不是没去过,但问题是,我……
啥也没问不是,啥也没定不是,啥也不知道不是,就去看守所啊?
幸好还不是去监狱,狭义上还不算坐牢。
至于广义上,就不好说了,大概有人会这么说。
走了二步,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停下来问那年龄稍大的警察叔叔:
“为啥子呢?”
警察叔叔大手一挥,拍了自己一巴掌,说:
“案子正在审理,大概还得些时候。你已经被刑事拘留了,具体结果要等法院判处。”
皱眉,我还要过法院一关,那就犯罪喽?
虽然成心想杀人在先,但感觉还是不大好。
想了想,我说:
“张敏张捷呢?这自卫……就这么给判了呀?”
“啪!”
警察叔叔又打了自己一巴掌,点头说:
“她们……录完口供就走了。你么,不一样。人是你杀的,这事儿还得进一步调查。那什么,这事儿,你律师会全权负责的。你只管走。”
我眉头,已经拧成一个疙瘩了,啥事儿呀这是。
还好张敏张捷走了,问题是,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去坐牢(统称,广义说法,不想承认也没办法),我律师?哪根葱,我问警察叔叔。
警察叔叔眼睛瞪得so亮,没有照见我心底的黑暗,确实不知情,说:
“你代理律师啊,雍和大律师,你不知道?忘了?有他替你打这官司,放心好了,只管去吧。”
我,忽然有点阿q被判刑时的感觉。
阿q被判了死罪要画押时,
“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
游街示众前,光头老头子很和气的问:
“你还有什么话么?”
恩,我说的为什么有相似之处,原来是这“和气”在作祟。
警察叔叔竟然让我
“放心好了,只管去吧”,这听得我,渗得慌。
不是怕,是渗,一种黑色油抹的力量。
钱钟书说林语堂式“新幽默”脱离社会环境,既无“拉伯雷的强奖(rabelaisian-heartiness),亦无“莎士比亚的博大”(shakespearean-broadness)。
我说,这位警察叔叔的油抹,可是十分贴近生活了。
靠在警车里,我忽然嗅到浓重的阴谋味道,一种蓄谋已久的阴谋,已经发酵,十里外都能闻到。
雍和大律师,我……恍惚记得,当时解除监护关系的时候,就有个雍和大律师,让我签了一摞子东西……
然后,现在,他就成为代理律师了?!
他不是殷亦桀的代理律师吗?
车窗外,车来车往,人缓人急,一切,依旧忙碌而有序的进行着。
没有人在乎我从这里到了那里;没有人停下脚步,也没有人问一句。
父母,是遥远的传说……
缓缓的眨着眼睛,我,似睡非睡。
唯一觉得比较舒服点儿的,就是并未让我坐囚车,也没有手铐脚镣枷锁等等。
或者说,如果这会儿有个人拦住车看我一眼,一准会以为我在和一个年轻的警察叔叔兜风。
当然,有一点例外,那就是我身上依旧穿着那身沾满血迹的脏衣服,虽是夏天,也二三天不曾洗澡了。
倒也没所谓,习惯了就好。
最近已经习惯了,没事。
凡事,都是个习惯。
当你习惯于爱,假的也会变成真的;当你习惯于恨,满心满脑便都是恨。
当我们习惯了天高云淡,那,无论什么,就都是自然。
夏风燥热,正午暴晒,车内有空调,我,眯着眼睛打盹。
自然,就惬意。
“汪……汪……啊呜……汪汪汪……”
一阵疯狂的狗叫,将我从睡昏昏中惊醒。
眯着眼睛一瞧:到地方了。
开车的警察叔叔已经下车,和看守的武警办手续。
我坐直了身子,上下打量着。
武警叔叔好威风,扛着ak47冲锋枪,那里头一定特安全吧。
能和英雄的武警叔叔近距离接触,我也有种英姿勃发的感觉,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