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现代和古代的区别(2 / 2)

施骋怯怯地道:“说不认识,却也见过,就是这俩人救了民女。只是在那日之前,民女从未见过这两人。”

“你且把那日发生的事前说与本府听听。”包大人语气没有对余洛与江上予那般严厉,许是觉得她亦是受害者,加上又是娇弱的一女子,怕严厉问话,会把她吓晕过去。

施骋见包大人不如传说中的凌厉威严,心情略松,回答道:“那日民女正在家中绣花,忽然便涌进来几个人,说民女的爹输了银子,要用民女抵债,民女自是抵死不从,奈何架不住来人力气大,民女便拖了出去。民女的娘亲,在家前开了面摊,经过面摊,民女的娘亲上前理论,被那歹人打了几个耳光,不支倒地,后这两位恩人也上前帮忙,只是两人也不是那歹人的对手,不过几下,便被打倒在地上。民女被推上轿子,来到一家民居,那歹人便命人把民女拖了进去,要对民女施暴,民女摔碗自尽,却被他夺了破碗,扔于地上,并且……”

施骋说到这里,便嘤嘤哭泣,身子颤抖不已,让人瞧见了,不禁心生怜悯。

包大人见此情况,便和气地道:“不必害怕,如今你已经安全了。”

施骋抹去泪水,盈盈磕头一拜,继续说道:“就在民女以为自己定要遭歹人侮辱之时,两位恩人再次出现,并且跟歹人扭打了起来,那歹人大家十分的狠,民女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两位恩人也不是他的对手,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后来大概是被打得发狠了,竟用头去撞那歹人,那歹人被他撞跌在地上,没多久……就死了。”

林乐风与靖儿听到两人的供词,基本已经可以知道案子的性质,其实就是正当防卫。但是,这个正当防卫在这里大概是不成立的。因为,首先,案发地点是在受害人的别院,他们两人偷入人家的别院,首先已经属于违法行为。第二,北宋年代,父母卖儿女,是常见的事情,没有明文禁止不许父母卖女儿。所以,两人的见义勇为,首先便站不住脚了。昨日在客栈里听那些客人谈话,便知道大家都觉得余洛和江上予可笑,因为人家爹真金白银把女儿卖了出去,那施骋便是庞丹荣的人了。当然,这些情况在林乐风和靖儿看来,都不正常,因为,无论是谁,都有自己主宰自己生命的权利。人不是一件货物,岂能让人卖来买去的?

接着,又传了施骋的爹爹施生来问话,那施生模样倒是周正,只是言词闪烁,一会说自己是被人设局,一会又说心甘情愿地卖女儿,被包大人苛责了几句,便不敢胡乱编派,只得把他输光了银子被迫卖女儿的事情说了出来,并且暗自揣测赌坊就是庞丹荣开的,因为他是跟赌坊借的银子,却是庞丹荣出面让他卖女儿。

包大人早便把这些内情调查清楚,如今过堂,不过是初审,问清楚事情后,便要再度取证,所以今日的庭审很快就结束,余洛与江上予还押牢狱。

靖儿与林乐风也只得暂时离开,只是两人都知道,这件事情,若是在现代,案子的性质完全可以朝正当防卫方面去想,虽然有些曲折,但是要让靖儿来打,过失杀人也是不成立的。因为若是在现代,庞丹荣犯法在先,他们二人报警后尾随而至,虽然杀死了庞丹荣,仍属正当防卫。而在这里,则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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