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守岁(1 / 2)

食色春光 雁舞流年 2654 字 202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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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宝贝的!?不过是些米……”林静撇着嘴,小声嘀咕着。虽然看似一脸不屑,可是那双滴溜溜转的眼睛却一直盯着林贞娘放在首饰匣里的那些玉米粒。

从沈墨亭手里得到的玉米粒,对林贞娘来说,实在太过宝贵。这至多不过五、六十粒的玉米粒,自然不能用来吃,必须留来作种,虽然她从来没有种过田,可是玉米在后世种植得很广范,应该不是那么难伺候吧?无不少字

自然不能为着种这些玉米就把租出去的地收,别说对方肯不肯,事情也没有这么办的。所以一回家来,林贞娘就把前后院看了个遍,已经决定等开春了就把院里铺的青砖撬起一部分,整理出两块地来种玉米。

陈氏听到林贞娘的话,先是惊讶,随即发笑。她可不信林贞娘还会种地,虽然林家有田,可是一直都是租出去的,从林父到陈氏,没有一个人下田种过地,更不懂得田里的那些活计。可以说,虽未必是五谷不分,可仍是有太多不懂的。就像林贞娘这会儿拿的这个玉米,她之前就没有见过。她是如此,一直在城里长大的林贞娘自然更是如此。可是现在,从没干过农活的林贞娘突然说要种地,能不让她笑呢?

林贞娘倒是不把陈氏的调笑放在心上。是,林家小康之家,别说种地,连养个鸡、鸭的都没有过。可是,这不代表她就不能种活这玉米吧?无不少字为这,她还特意拉着林东问了几次,见林东眯眼,半天只说见过人种地,却仍不觉气馁。

就算一家子没人种过地,可她也可以摸索着慢慢来不是。等着开春后,她真种出来一片玉米地,那这几乎没多少人认识的玉米,可就不再只是种在武氏庄园里仅供贵人们观赏把玩的植物了。

“别乱动哦!这些种子可是金贵着呢!要是乱动,看我收拾你……”

林静的脸一垮,撇着嘴,不快地看向林贞娘,才她正用手点着桌上的那只小乌鸦。这话,根本不是对他说的。

口齿微动,虽然没有,可林静的心情却忽然之间变好了。伸手在点心匣里拈了块桃酥,他用手一捏,把那点碎渣丢到乌鸦面前。看着那只已经养在林家好几天的鸟儿探出脑袋去啄点心碎渣,他的嘴角就翘了起来。

只是虽然在笑,嘴上却嘲弄道我见夫子养了只八哥,整天教着它念诗,觉得很是有趣。没想到你比我们夫子更厉害,居然养只乌鸦,还想教乌鸦呢!”

“我时候要教乌鸦了?”林贞娘先是一怔,旋即醒悟这孩子根本就是在嘲笑她。

“你别看乌鸦不会,可它心里头清楚着呢!你没看着,我呵护它它都老老实实地听着!”挑起眉,林贞娘还了一句。

虽然这养在家里的乌鸦会这么老实听着她的呵护,多半还是因为根本飞不了,可这会儿她可不会这么说。

都说读书长见识,林静长没长见识还不,可这嘴皮子的功夫却见长。几月前还有些嘴拙,现在倒敢笑她了。不过,好像也不算太坏——至少,两姐弟还有话说。

看着林静嘟嘴,只是用手指拨弄乌鸦的脑袋,林贞娘笑笑,温言道等我种出来嫩玉米了,请你吃啊!不说别的,光是煮,就好吃得不得了……”

林静没,可是眼睛却亮了起来。看着林贞娘,似乎是想撒撒娇,却到底还是没有那么做。对陈氏和林贞娘,他从本能中带了一些疏离。

一直在旁边没有的如玉,停了手里的针,探头看。正月里是不能动针线的,所以如玉才抓紧最后这一天半,把手里这件给林静做的里衣缝好。

“小娘子,你说这种子金贵?有多金贵?这要说稀奇,是真稀奇了。这么大的粒,金黄金黄的,看着倒是好看了。可这金贵?还能有那进贡的御米金贵?”

“御米?”林贞娘笑起来,“这玉米若真种出来,说不定也能御米呢!物以稀为贵,姨娘没听说过吗?啊,或许也不会……我听说这产量很高的,官家可不像咱们老百姓,说不定还是得吃那些产量少,专门特供的——就算是把玉米定为御米,也是吃一时新鲜。”林贞娘想得不多,高产量的作物如果大面积种植,会给大宋带来样的改变。这些民生问题都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她想的,不过是种出玉米来,增加食材,做出好吃的菜肴,或许顺便还能赚上一笔小钱。这,在她就已经足够了。

正在,外头林东引了李安进来。却是明个儿就是三十了,王娘子打发李安送两盒子点心做年礼。

那两盒子点心,不用打开,林贞娘也那是在前面街上的徐记买的绿豆酥,价格便宜味道上却比知味轩差了一大截。

不过既然王娘子还意思一下,她们也不好不大方些,从知味轩带的点心匣子自然是要做为还礼让李安带的。

李安客气着,目光在那只看起来已经快康复的乌鸦身上一扫,脸上的笑更显真心。只是到底是在长辈面前,他一贯的斯文,不像刘原一样放得开。

林贞娘却没有避忌,“这乌鸦也快好了,哪天找个,你去放飞了吧!”

“这个时候?”李安忙摆手,“还是等到春天吧!这个时候放飞,只怕它难觅食……”

“嗄,别的乌鸦还不一样个觅食——养着它,浪费我的粮食。”林贞娘撇嘴,故意做出不满之态。

李安面上一热,目光移开,却是瞧见那些玉米粒。轻轻咦了一声,他惊讶地问道这是?我以前都没见过……”

瞧见一向稳重的李安满面惊色,一旁的陈氏也不由微笑,一直带着几分审视的目光也显出几分温和来。

林贞娘更是直接打趣,“你一个只懂读书,不懂种田的书生,没见过的粮食多着呢!你没见过有稀奇!”

李安面色一正,平声道虽然不曾种过田,可我是读过《齐民要术》的。想要造福地方,不通农务能成!?”

没想到不过是随口调笑,也惹得李安这么认真的回答,林贞娘怔了怔,随即笑问既然是读过《齐民要术》的,那你就说说这到底是?是五谷的哪一类?若说出来了,我就服你。”

李安面上泛起些许红意,凑近几步,细细看那玉米粒,还上手摸了摸,到最后,却沉吟了很久才道这到底是粮食,我实在看不出来。只是,我想这应该是稷,也就是粟的一种,俗语有云,粟有五彩,有‘白、红、黄、黑、橙、紫’,此物色呈金黄,应该就是粟的一种。”

听得有些晕,林贞娘不李安说得到底对不对。其实,后世说到玉米都说是杂粮、粗粮,还真没有人说是五谷。但现在李安这样说,好像也有些道理。

眨了下眼,林贞娘也不说李安对,只是看着李安低头,向她施礼。

“李安见识浅薄,可能说得并不对,还请小娘子赐教。”

不管他说得对,就看他这态度,也得教教他。

林贞娘笑盈盈地把头一仰,端了几分架子,“让我教你个乘,这个,叫玉米,也叫苞米,是武家的人从海外带的粮食。现在就武家的庄园里有人种这个送给达官贵人赏玩,你没见过也是正常。”

“是让人赏玩的?”李安皱了下眉,虽然没有说别的,但显然对玉米不太感兴趣了。

林贞娘却没有察觉,仍是兴致勃勃地同李安商量既然你读过《齐民要术》,那一定该种庄稼了!正好,等开春时我种这玉米,你来帮我忙啊!嗯,不让你白帮忙,种出来送你几穗吃。”

“这个能吃?”李安扬眉,似乎有了些兴趣。

“自然能吃,这个还好吃呢!比豆之之类的还好吃,我和你说,这个玉米不只是好吃,产量也高……”

“产量高?”李安眼睛亮了,“有多高?一亩能产多少?”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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