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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多了个小狗,就好像多了一个家庭成员。
虽然林贞娘总是满不在乎似的,不是抱怨,“只吃,一看就是个馋嘴的懒货,还能干?”就是吼不许往我身上窜,一边去……”可吼得再大声,看着来钱儿的眼神却仍是透着温和。
天还没暖起来,陈氏怜惜小狗,就把它的窝安在正房里。而来钱儿,除了最开始的几天总是缩在桌腿下外,之后最喜欢的就是窝在炉子边上。有一次,还差点燎坏了皮毛。
来钱儿是个胆小鬼,虽然初见时为了保护娘和,它看起来很是凶悍,可是到了林家,就是胆小鬼一个,甚至连乌鸦都能欺负它。
到家第二天,那只同样住在正房的乌鸦从桌子上掉到桌下,扑棱着肩膀,却只能离地半米高。若是别的狗,还不扑上去一口咬住。可来钱儿,却愣是被吓得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跑开,把的地盘让了出来。或许,在它的眼里,这个一身黑,还乱扑棱的家伙是个怪物吧!
有了这一次,乌鸦小黑是着都不怕来钱儿了,甚至这之后还有几次大模大样地在来钱儿脑袋上踩来踩去。就算是来钱儿恼了伸爪子,也不过是飞远些,过后再来。
虽然刚来的时候很是怕人,可不过几天,来钱儿就和林家上上下下混熟了。只要见到人,尾巴摇得那个欢,不是伸舌头舔,就是一个劲地往身上窜,就像个撒娇的孩子讨好地想要人抱。
因为多了这个小家伙,陈氏也不再像从前一样,只在房里绣花。除了要给小狗准备吃的,她还要带着小狗在院子里散步。
“狗这,要是总圈在屋里,会生病的。”
“娘以前养过狗?”看陈氏抚着来钱儿,偏着头微笑的样子,林贞娘也不由笑起来。看来把来钱儿带是再正确不过了。现在,陈氏已经走出屋了,说不定哪天就走出院儿了呢!而且,娘这几天笑容真的多了很多,不像之前,只有看到她时才会笑得那么真心。
“嗯,那时候我娘还在,我和昌弟……”声音一顿,陈氏脸上的笑容一敛,没有再说下去。
“谁是昌弟啊?”林贞娘随口问着,问完之后才意识到陈氏有些不对。“娘,”她偏过头,问了一句,有些小意地摇着陈氏,她迟疑着问道难道是我舅舅?”
她不记得陈氏有弟弟了。在林贞娘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一个舅舅来林家看过陈氏,而现在的林贞娘更是连听都没听过这么个人。如果陈氏还有,为在林父死后不曾出面帮陈氏?还是这个从未见过的舅舅与陈氏另有纠葛,以至于从未来过林家探望亲姐?
陈氏恍惚,怔了许久,才苦笑道是啊,是你舅舅,我弟弟陈昌——不过,很久没有见了。我出嫁之后不到半年,你外公就去世了。昌弟卖了老宅,一个人一声不响地就走掉了。留下的书信里,说是要闯出一番名堂,才肯见我这个,可是,这么多年了,他从来没有讯息。”
抹了下眼睛,陈氏低声呢喃你爹上京赶考时,也曾到处打听过,可是却没有人听到曹州陈昌的名字。想来,说不定已经……”没有再说下去,陈氏只是抚着林贞娘的头发,柔声道所以娘说,既然成了姐弟,便是一世的缘份,不管你和静哥儿是不是同一个母亲,总是你弟弟。你啊,要做个好……”
林贞娘没有,只是紧紧地抱住陈氏的腰。怪不得陈氏一直没有提过这个舅舅,却原来是早已失了行踪,生死不明。在陈氏心里,自然是盼着这个弟弟尚在人世的,可是这一年又一的等待,却已经不让她再敢抱有希望。
突然间,林贞娘觉得陈氏很是可怜。少年丧母;初为**,就失去了父亲,唯一的亲弟弟也不知所踪;到了中年,又没了,甚至,连这个女儿……
甩了甩头,她把头抵在陈氏的胸口,只道我只,娘是我的娘,是我最亲的人,旁的,我都不管。”就像她不是真正的林贞娘,可是她还是她的女儿——永远都是。
不林贞娘话里还隐着另一层意思,陈氏只是轻轻拍着林贞娘,笑道傻丫头,你自然是我的女儿,谁说不是呢?”
虽然是在年节里,日子过得悠闲,可是日子过得却也是飞快。转眼就到了初五。初五时,大街上有许多商铺就已经开了门。只是这时候,除了一两家大酒楼营业后,县里其他的食肆都没有开门营业。大酒楼营业,是因为有些个大户喜欢从大酒楼定席来款待拜年的客。而且大酒楼价格定得高,算都不会亏本。小食肆就不成了,若是请的伙计都来上工,却卖不出工钱来,就要亏本。所以,林贞娘打算过了十五,等码头的工人都上工了再开门营业。
初八的时候,刘原匆匆赶了。虽然这一走,还不到一个月,可是看,都觉得刘原好像长高了似的。人变得黑瘦了些,可是却精神得很,神采飞扬,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自信。远远地一见,林贞娘差点没认出来,那个看起来稳重中带着自信的青年竟似刘原。
明明不过十六岁,那张脸,居然看起来像已经及冠了的青年。果然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及行万里路”这话太对了。若不是此次远行,刘原始终都不过是那个刚刚闯进商界的新丁,而现在,则是……
“小学生……”林贞娘嘀咕的声音很轻,刘原听得不太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