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深入巢穴(1 / 2)

前阵微信、微博许多人疯狂转载一篇短文,大意是说什么人贩子抓到一律死刑,买卖同罪,同意支持的就点赞并转发,让国家有关部门看到。

据调查有近七成的网友同意这篇短文,支持这个倡议,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现今的法律对于人贩子的惩处弹性较大,视情节分为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于是很多网友觉得这拐卖人口的犯罪成本不高,震摄不了人贩子,所以应将法律修改为不视具体情节,抓到人贩子不啰嗦走趟审判程序然后直接枪毙。

我理解为人父为人母对人贩子不共戴天的仇恨感,可我没点赞,也没转发,不是我冷血,其实我也相当厌恶人贩子,我厌恶一切伤害他人而谋私利的犯罪。

我不赞成这条倡议是因为我觉得这样或许并不能遏制拐卖人口这种犯罪,甚至还有可能助长这种犯罪。

有句话从没有说错,就是砍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生意没人做。

全世界对毒品的管制都极其严格,尤其数我国最严,规定贩毒50克以上就可以判死刑,可毒品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彻底消失。

相对于外国的毒品泛滥易买,我国在管理上要好很多。

当贩毒代价很高时,毒品不一定会消失,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毒品价格肯定会暴涨。因为我干的是掉头的买卖,没有暴利我会干吗?没有暴利我他妈就不干了!

因为暴利,所以又吸引了更多不要命的人进来前仆后继的贩毒。

谁敢保持将人贩子一律死刑之后,拐卖人口不会变成毒品那样的暴利生意?不会变成异常吸引亡命之徒的一个极好的就业渠道?

这世上什么事都是双刃剑,有利有弊,不管啥事都需要正反角度的去思量一番。

我从不信一件事全是好处,也不信一件事全是坏处,不会有那么绝对的事。

在打电话联系好人贩子后,出发前悦儿她们在我身上装了一个叫追踪器还是定位器的小玩意,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这个小东西,无论我去到这座城市的哪里,警方都能精准的定位到我。

临行前悦儿给我打气:“不要胡思乱想,人贩子不像电影里毒贩子那么可怕夸张,动不动搜身,掏枪的。据我们调查,他们没有枪械武器。”

我开玩笑:“那他们总不会很和蔼可亲吧?”

“那当然也不至于,你不能盲目乐观,毕竟他们是犯罪分子。”悦儿一本正经的道。

我一点也不怕,因为我想起人贩子浮现的画面就老是车站里那些抱着孩子面黄肌瘦鬼鬼崇崇的妇女形象。

我他妈一个大男人怕妇女干什么?

运输孩子这事确实是让妇女来做比较好,因为一个大男人抱着孩子独自上车,傻子都知道可疑。

但我没想到的是,拐卖孩子,销售孩子,运输孩子这一庞大犯罪网络的组织者领导者应该是一群经验丰富孔武有力的男犯罪分子才对,小妇女哪能谋划组织的了这么大的犯罪集团?

所以,当我面对好几个虎背熊腰凶神恶煞的人贩子时,我有点懵逼了,心说他妈的这怎么跟电视里演的不一样。

这狗日的电视害死人啊。

冷静下来想一想,我似乎也没见过活生生的人贩子,那么为啥我脑中对人贩子的形象就总是妇女形象呢?对了,我对人贩子的形象和印象完全来自于电视。

来自哪部电影?是失孤!

这是近因效应,近期经历事情的记忆效果要强于以前经历的记忆。

电影失孤里笑星吴君如扮演了一个女人贩子。

难怪我想起人贩子不仅不害怕,还老是有点想笑并觉得好玩的感觉。

原来是失孤这电影误导了我,吴君如的喜剧形象实在是太深入人心了!

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只得入戏:“朋友们好。”

“你是姚老三介绍来的?”为首的刀疤脸东张西望了一会,冷冰冰的道。

我们相会的地方是个四面空旷的大广场,人流密集。

我认为真有便衣潜伏在人海里他们也是绝对认不出来的,东张西望只是职业习惯,就跟老鼠出洞总要张望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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