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请了假,我要去趟法院,解除监护关系。
接受监护的时候我小,所以都是听任其他人安排。
但解除的时候,我已经是大人了,十八岁,从此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加上十六周岁就具有的完全刑事行为能力,我,成人了。
没有成人礼,没有生日礼,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有的,只是安静的,雨。
其实,雨也挺好。
安静,干净。
我一向喜欢的。
法院,我来过很多次,甚至有点儿熟门熟路。[
当然,进法院并非就是审判或者犯罪,就像公安局还有户籍处一样,法院也有许多民事范畴的事情。
我,并非要来一次怕一次。
一间不大的会议室,很简单,一桌六椅,一个饮水机,一部电话。
饮水机旁边,有一株吊兰。
我对面,坐着一个三十上下的男子,瘦削匀称,从五官到身材到,整个人的感觉。
感觉,很匀称。
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庸,也不是那种含蓄内敛,都不是,而纯粹是一种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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