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着牛排散出的美味香气,女女忍不住对好朋友问道:“谷谷,肉肉好不好吃呀!”
米谷嘴里塞满牛肉,鼓鼓囊囊,都没法回话,好不容易咽下去,才对她说道:“粑粑做的肉肉最好吃了。”说完,就抓起杯子,大口大口的喝着山葡萄汁。
“啊...”
喝完山葡萄汁,米谷满足的擦了擦嘴,又抓起一块牛排吃了起来。粑粑说的没错,这个肉肉要配山葡萄汁才好吃。
女女看她这么忙,就转头向圆滚滚问道:“滚滚,肉肉好不好吃啊!”一干水族也纷纷投去询问的眼神。
圆滚滚咽下一块牛排想了想,道:“不知道,没尝出味道,我再尝尝。”
公良直翻白眼,这憨货,吃了十几块牛排竟然还说没尝出?要知道,为了满足它们的大胃口,这牛排可是超大份,每一块都有两个巴掌大小。这家伙直接吞下去,也不怕噎死。
吃完一块牛排,看到女女它们一个个可怜巴巴的样子。
没奈何,公良只得去给它们做菜。
想到它们一个个都是大胃口,也懒得用小铁板煎牛排,直接取出以前在大荒做的超大铁板出来煎,而且煎的不只是牛排,还有肋骨。
煎牛排的时候,虽然公良没有用太复杂的烹饪手段,也没放什么酱料,但还是用了一些技巧。
“嗤”
一块切得恰到好处的牛排放在烧红铁板上,出一声轻响,牛肉中慢慢冒出滴滴油脂,一股喷香味道随即从中飘出。为免荒牛肉烧焦,公良飞快翻动牛排,翻动的时候悄悄驱动太初神雷劈在牛肉上。
一道道电弧在荒牛肉跳动,不断电击肉身,使荒牛肉变得松散,让荒牛肉中的气血完全激出来,均匀的分布在荒牛肉上,让口感变得更加鲜嫩,更加美味。
很快,一块块煎得喷香的牛排和肋骨就摆到女女等人面前。
女女和一干水族早已经馋的不得了,立即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女女用筷子叉住牛排放入嘴里,色泽鲜艳的荒牛肉带着柔嫩口感,咬一口,包含在荒牛肉中的肉汁就迸射出来,溢满口腔,美味得让她都开始怀疑人生。
米谷吃完一块牛排,看到粑粑还煎了长长的肋骨,立马抓起一根大口大口的咬了起来。
她可不管这是粑粑煎给好朋友吃的,反正摆在桌上,她想吃就吃,谁也管不了。圆滚滚也是这样。
女女和一干水族一看,这还得了,连忙飞速开动起来,免得好东西都被它们吃光了。
看到它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公良不觉胃口大开,也跟着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只有静姝她们表现得淑女一点,一直是用刀将荒牛肉切成小块放入口中品尝。
吃着牛排,公良忽然感觉好像少了什么,对,少了面。
牛排要是不配点面,配点蛋,感觉好像没了灵魂一般。
想到面,他就想到面粉,想到麦子。这时,他才现,不管是钓鳌岛还是果子空间,竟然都没有种麦子,自家面食用的面粉都是从外面买来。
这样一算,自己一年为买面粉都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钱。
自己有的是地,这些钱怎么能让别人白白赚去,所以公良决定自己种麦子。不过这麦种得好生考虑一下,既然要种,那就要种最好的灵麦,而不是没什么用处的凡种。
于是,吃完饭他就往下走,打算找公甲先生他们问一下灵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