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之间的这场小小的比试,本来应该是一件小事,不过汤普森这个家伙为了打苏明的脸,在林映竹面前出风头,就大肆的宣扬了一番,搞得这里的人都知道了。
结果谁知道最后这家伙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丢人的人竟然是他自己,大家虽然嘴上照顾他面子没说,不过心里都清楚,肯定是汤普森败了。
两个人一个唱的是流行嘻哈音乐,一个唱的是经典的高音曲目,这是经典跟流行之间的一场比试,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给人的感受也不一样。
似乎没法一概而论去做出判断,各自都有各自的优点跟长处。
道理虽然是这个道理,但基本上在现场听了两个人演唱的实际上心里都清楚,毫无疑问肯定是苏明赢了。
主要不是曲目跟音乐风格的问题,还是演唱的人实力存在差距,汤普森的演唱,能给人一种非常不错的享受,让人感觉很嗨,甚至身体都忍不住的在跟着他不停的摆动着。
但苏明的演唱则不同,他的演唱是对灵魂的冲击,能够触碰到人的心灵,在倾听的时候让人百感交集,脑海中想到了一些感伤的东西。
所以总得来说,汤普森的唱功比起苏明来,还是有些差距的,谁胜谁负一目了然,大家心里都清楚,只是顾忌到汤普森的面子,不说而已。
“哼————”
汤普森这家伙作为专业的音乐人,实际上在苏明演唱的时候,他也被惊讶了,非常震惊于苏明的水平,确实他刚才唱的不如苏明。
所以他自己都不狡辩了,确实他输给了苏明,只不过当面承认的话,这样会让他特别的没面子,于是汤普森这家伙直接冷哼了一声,然后就直接走了。
这种上档次的酒会,还没有结束就直接离开了,可以说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事情,但汤普森已经无法忍受众人的眼神了,为了避免尴尬,直接就这么离开了。
而汤普森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了礼堂的时候,没人注意到,本杰明用不太友好的家伙盯着这个家伙的背影看了一会儿,然后悄无声息地打了一个电话,连苏明都没有觉,还以为本杰明是有什么事去打电话的呢。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本杰明注意到了,这个汤普森在离开的时候,用非常阴沉的眼神盯着苏明看了一下。
本杰明的直觉告诉他自己,这个人恐怕是不会随便善罢干休的,必须得防范于未然呀。
今天林映竹没勾搭上,反而还惹得一身骚,自己把脸都给丢光了,这让汤普森心里那叫一个气呀,而且他也清楚,今天这一走,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肯定会沦为圈子里的笑柄。
而这一切,都特么的怪那个华夏小子,要不是他的话,汤普森也不会这么丢人。
汤普森现在总算是明白了,那个华夏小子特娘的压根就是在扮猪吃老虎,要知道他这么厉害的话,汤普森也不会白白的给自己找不痛快了。
走出了这礼堂之后,汤普森的脸上仍然是一片阴翳,只不过这家伙是黑人,因为肤色的问题,所以也没那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