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会杀了他(1 / 2)

宫千笔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一个气派非常的大寨子里,这个寨子就是那个叫马三的络腮胡男人的地盘,只不过现在已经被剑邪和竞灵占领。杀鸡儆猴之后,一堆的小盗匪们是完全被恐惧所笼罩,一个一个紧张而又慌乱的侍候着剑邪和竞灵还有她宫千笔这几个人。不过宫千笔看得出来,这些人对竞灵和剑邪眉心上的火苗印记似乎很害怕。

宫千笔第一次看到了王,也就是从自己肚子里被拖出来的那个小屁孩,只是第一眼,宫千笔就在心里暗叹,这个孩子,美得太不像话了,那雪白的肌肤吹弹可破,五官标准绝美,尤其是那一双眼睛,只此年幼便精光四射,让人与其对之都觉有股被看穿的感觉。不过在这孩子身上最为突出的,便是那眉心上火红的火焰红砂印记。

是的,是火焰!与竞灵和剑邪眉心上的不同,竞灵和剑邪眉心上的印象就像是一蔟初生的火苗,而这孩子的额头上,就是一簇已熊熊烧起的烈焰。

这就是一个王的与众不同吗?

“宫千笔?你说,王这么多天了还没长一点的个子,他是不是要吃奶呀?”竞灵撑着下巴,坏笑着问宫千笔。

这竞灵的话刚落,剑邪的血殍就已经划了过来,在竞灵的脸上划出了一个一指长的红口子,血顺着红口子末端流出。

剑邪冷声道:“竞灵,你竟敢让王吃一个人类的奶。”

竞灵食指摸了摸自己脸上的伤口,然后看了看指尖上的血,伸舌舔掉,悠悠然说道:“剑邪,你居然拿我的血来喂你的一把断剑,信不信我烧死你呀!?”

对于剑邪和竞灵这两个人,宫千笔在这几天里已经大概摸清了性格,剑邪喜欢死板着一张脸,喜欢与一切有关王的事情较真。竞灵则相反,个性随意,有些吊儿郎当,似乎什么都不当一回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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