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真的住进了你的心里,那么,要遗忘终究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尤其对方还是一个炙手可热的当红明星。
从电视台出来,沈俊英不过只是抬了抬头,不远处的公交站台里,开进了一辆车子,“庞大”的车身上,就这么明晃晃地挂着孙亦蝶的海报,要多惹眼有多惹眼。
无奈地叹了口气,沈俊英好似抱怨地嘀咕了一小句。
“你还真是……”
男人的心思,永远都好像赶不及女人的细腻。所以说,这家务活什么的,绝对不可以相信男人。
豪华的奔驰轿车停在了窄窄的石子路尽头,那个穿着高跟鞋的女人,豪爽地从车里走了下来,摘下墨镜的瞬间,那股新鲜的空气夹在着花香扑鼻而来。
原本一切都是这么的美好,可是,视线随意地这么一扫,一件件,一条条已经干透了的布料,就这么在风中凌乱着。
孙亦蝶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哎!这男人真是我也是无语了!”
嘟囔完毕,小妮子从车子后备箱里拿出了一只都备着的一双舒适平底鞋,麻利地给换了上去。
因为平时出席各种活动都得穿高跟鞋,所以她的那双脚不知道糟了多少罪。于是乎,小妮子后来就学乖了,随时地在车里准备着合脚的平底鞋,一有时间就会偷偷地换上,让那双可怜的脚放松一下。
换过鞋子之后,好像就是不一样,踩在这方土地上,都感觉瞬间亲切了许多。
小妮子如鱼得水,身轻如燕地“飞”到了小屋门口,试探性地从窗户下边的一个小花盆底下找到了那把老旧的铜钥匙。
嘴角划过一抹得意的笑容。
要不说这乡下民风淳朴呢?随随便便把家门钥匙放在一个破破烂烂的花盆下边,还真这么多年下来都没遭过小偷,想想也是醉了。
虽然记住了钥匙的藏身之处,不过这还真是小妮子第一次自己亲自打开这扇漆着暗红色油漆的木门,心里不免有些小紧张。
“嘀哒”一声,木门就这么轻轻松松地被打了开来。
在脚尖迈进屋子之前,小妮子还不忘双手合十,站在门口诚心诚意地祷告了一番。
“爷爷奶奶,我呢要在这儿借助一段时间。你们放心,我一定会把这间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顺便把门前的野花打点漂亮了。所以,你们千万不要怪我哟!”
逼着眼睛祷告完毕,小妮子似乎还是没有找到踏进这间屋子的勇气,于是乎,继续着她的小小仪式。
“如果你们不反对的话,我现在就进去咯?”
说着,小妮子还不忘左顾右盼一样,好像已经故去的两位老人家真的会显灵拦住她的去路似的。
试探性地抬起了右脚,就这么固定在了空气中,在落脚之前,小妮子做着最后的确认。
“我真的进去咯?”
在这么一小段的自说自话之后,小妮子终于找到了所有的勇气和自信,就这么光天化日之下“擅闯名宅”,那自然劲儿,好像这里就是她家一样。
小妮子把随身拎着的包包还有太阳眼镜放到了沙发上,紧跟着就插上了电风扇的插头,打开了开关。
既然没有空调,怎么的也得把这仅存的电风扇好好利用起来吧。
转身,小妮子来到了卫生间外面的走廊。一件一件,仔细抖过检查过之后,才放心地把它们捧在了怀里。
3分钟过后,小妮子捧着一个怀抱的“战利品”,重新出现在了客厅。因为地板不过昨天晚上才擦过,所以这会儿还是一尘不染的,小妮子索性把怀里热乎乎的布料全部扔到了地上。
正当她预备把这些“外套”给各个摆设穿上的时候,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是一个没有备注姓名的陌生号码。
“喂,你好!”
因为是陌生号码,所以孙亦蝶接通的时候,心里难免有些不安。
“你好,请问你是孙小蝶小姐吧?”